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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了營業執照不去辦稅務登記有什麽後果

按照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如果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稅務局可以以查稅為由對所在企業進行停業整頓。具體要看超過的時間長短,是否影響了正常申報,少交了稅款等情節。如果情節輕微的,超過時間不長,且有正當理由充足的,可以批評教育,不罰款的。有些地方,罰款也是象征性的處罰,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小規模納稅人不適用於壹般計稅方法,適用於簡易計稅方法,也就是說,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來進行計算繳納,征收率壹般為3%,不動產銷售等特別的業務適用於5%的征收率。

壹、營業執照辦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營業執照辦理具體流程

1、辦理“名稱預告核準通知書”: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到工商大廳辦理;

2、提供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必要時提供前置許可證明),填寫《個體戶開業申請表》,簽字,繳費;

3、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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