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受河北省委委派,劉同芳受南特委派到濮陽。他和中央縣委書記王從吾壹起,深入濮陽滑縣的、二門、曾小丘、邊村壹帶,動員和組織農民向地主富戶借糧。
他在姚黨支部的領導下,自制大刀長矛,試圖用相機奪取民兵的槍支。1933年8月的壹個晚上,姚黨支部召開黨員積極分子會議,傳達中央縣委的指示,確定向誰借糧和借多少,並制定具體辦法;然後,召開了壹個關於黨員和貧雇農的會議來宣傳和發動它,以便獲得最大的支持。
第壹個借糧的對象是村主任姚金培(地主兼高利貸者)。黨員骨幹張金海組織人員向姚金培家借了八石糧食,又從其他四個富裕家庭擡出七十多石小麥,立即分發給幾乎不做飯的貧苦雇農。
為了防備民團報復,黨支部把村裏的貧農、雇農、青工組織起來,發放武器,有長槍兩支、短槍兩支、手榴彈26枚、鳥槍兩支、槍兩支、大刀38把、紅纓槍40多支。他們白天站崗,晚上輪班工作,打擊地主惡霸的威信。
暴亂的勝利很快影響了附近的村莊。曾小秋、三門、劉莊、滑縣邊村和馮英的村民也紛紛效仿。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他們積極行動,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借糧收槍鬥爭。只有曾小秋借了三十多石糧食,收了三支槍。
在這次暴動的影響下,1935年春,張、王從吾、王卓如根據冀魯豫區黨委“借機開展遊擊戰爭”的指示,在濮陽內黃邊區組織了遊擊隊,同時也在濮陽範縣邊界組織了遊擊隊。他們密切配合抗稅、鬥地主、打土豪的鬥爭,從地方民團手中繳獲槍支,夜聚夜散,活躍在濮陽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