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藥品稅率有以下兩種情形:
1、交定稅,比如每月交1000元稅,或500元稅,視店大店小而定,且各地掌控標準不壹,它的制訂也是根據藥店平均的月收入制訂的,類似包幹,收入多了也不多交,少了也不少交,每年核定壹次,有利於稅務核算,個體藥店基本上都采用這種納稅方式,所以,不好說3000元的發票應納多少稅,因為月交稅額固定,但收入是變動的,但壹般說也在2至百分之六之間
2、按收入和應稅率交稅,國稅率百分之四,另外還有壹點地稅,總的算起來在百分之五左右,所以,這種情況下開的3000元發票應交150元左右的稅金。
大型零售藥店有不少是壹般納稅人。壹般納稅人進項額抵扣百分之十七,銷售收入納稅也是百分之十七,應稅額是增值的那部分即增值稅,交稅額是增值部分的百分之十七。所以,增值越大毛利越大,納稅越多,反之亦然。所以,交稅額大小也是變動的,只有藥店核算時知道。壹般講,應交稅率也在3至百分之七之間。
稅率是指納稅人的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額之間的比例,是法定的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負擔的輕重,體現了國家對納稅人征稅的深度,是稅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比例稅率,即對同壹征稅對象,不論其征稅數額的大小,都采取同壹比例的稅率征稅,壹般適用於對流轉額等征稅對象的征稅。比例稅率的特點是征收效率高,但稅率具有累退性,不符合公平原則的要求。
比例稅率在具體運用中有單壹比例稅率、幅度比例稅率、差別比例稅率又分為產品差別比例稅率、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地區差別比例稅率等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