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自己對文件的理解,以及今年壹年交費情況的復算,總結如下。
目前水價實行階梯式水價。第壹階梯每噸2.8元,第二階梯每噸4.2元,第三階梯每噸8.4元;每戶年累計用水216噸以內按第壹階梯收費,每戶年累計用水216噸~324噸按第二階梯收費,每戶年累計超過324噸按第三階梯收費。執行周期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戶默認為三個人,超過三個人的要去申報,未申報的自動默認為三個人。
例:假如2020年壹月份用水30噸,本年度累計用水30噸(30噸<216噸),該月水費=30×2.8+30×1.55(汙水處理費+垃圾費)(+滯納金);假如2020年二月份用水200噸,本年度累計用水230噸(230-216=14噸),則,該月水費=(200-14)×2.8+14×4.2+200×1.55(汙水處理費+垃圾費)(+滯納金);假如2020年三月份用水30噸,本年度累計用水260噸(216噸<260噸<324噸),則,該月水費=30×4.2+30×1.55(汙水處理費+垃圾費)(+滯納金);假如2020年四月份用水80噸,本年度累計用水340噸(340-324=16噸),則,該月水費=(80-16)×4.2+16×8.4+80×1.55(汙水處理費+垃圾費)(+滯納金);四月累計用水量已超過324噸,以後每月水價都按8.4元/噸的單價計費,直到下壹年的壹月份。
建議大家及時繳費,否則會產生滯納金。本人今年就白白交了很多滯納金。
以上皆為本人的理解,有不對之處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