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申報方式如下:
1、房產稅,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2、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於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
稅務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點擊“我要辦稅”,來到登錄的界面,輸入登錄名及密碼登錄;
2、登錄進入稅務局網站後,在界面中點擊“我要辦稅”欄目;
3、在“我要辦稅”項目的下方,找到“稅費申報及繳納”,點擊進入;
4、來到按期應申報界面,這裏顯示了要申報的項目,拉向右側,就會看到“填寫申報表”的按鈕;
5、點擊“填寫申報表”,彈出請選擇申報方式。分在線和離線,點擊後面的申報;
6、再次彈出提示詢問本月是否存在發生應稅行為且有扣除項目,選擇是或否,再點擊進入申報表;
7、彈出提示信息,即申報系統會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但過程會有些提示信息,點擊確定即可;
8、接下來就進入報表填寫,按照公司的數據進行如實填寫後提交即可。
系統默認納稅期限配置規則如下:
(壹)房產稅。自然人從價、從租計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報;稅務登記戶從價計征的配置成按季申報,從租計征的配置成按月申報。
(二)土地使用稅。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報;稅務登記戶配置成按季申報。
房產稅從價計征房產稅稅率為1.2%,從租計征稅率為12%。
從價計征房產稅計征年稅額 = 房產原值*(1-30%)*1.2%。
從租計征房產稅計征稅額 = 租金收入 * 1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對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外,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並歸還所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拍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