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提供被檢舉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舉報偷稅漏稅需要什麽證據,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4號
第十條
實名檢舉和匿名檢舉均須受理。檢舉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單位、地址、聯系方式或者不願公開檢舉行為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
檢舉人應當至少提供被檢舉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檢舉人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實事求是,對提供檢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誣陷、捏造事實。
只要提供以上信息,稅務機關就會受理。
但是如果檢舉事項不完整或者內容不清、線索不明的,經本級稅務機關稽查局負責人批準,可以暫存待查,待檢舉人將情況補充完整以後,再進行處理。
現有的證據:如果是蓋有公司單方面公章的合同,這個基本上沒有效力(但是如果與銷售數據對應形成證據鏈另當別論);資金來往賬號,還有銷售數據,這兩樣應該對稽查部門查處涉稅違法行為有幫助。證據這種東西,多多益善。提供的資料越多越詳盡,那麽稅務機關將的舉報暫存待查的概率就越小,查處打擊偷逃稅行為也更快得以實現。
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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