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以便實現網上申報實時繳稅辦理三方協議需要帶的資料有身份證、公司公章、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副本。
主管稅務機關所需資料
(壹)自然人納稅人
1、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護照、港澳臺通行證,及開戶銀行認可的其他證件);
2、簽約的借記卡或活期存折。
(二)其他納稅人
1、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副本)、“三證合壹”法人登記證照);
2、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用個人賬號簽約比照自然人納稅人;用對公賬戶簽約比照其他納稅人。
三、商業銀行所需資料
(壹)用對公賬戶簽約
壹式三份協議書(由稅務機關打印,其中壹份由主管稅務機關蓋章,三份均由納稅人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章)。
(二)用個人賬戶簽約
1、壹式三份協議書(由稅務機關打印,其中壹份由主管稅務機關蓋章,三份均由納稅人本人簽字;)
2、有效身份證件;
3、簽約的借記卡或活期存折。
擴展資料:
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將其款項轉劃至賣家賬戶上。這壹交易完成過程的實質是壹種提供結算信用擔保的中介服務方式。
(1)消費者在電子商務網站選購商品,最後決定購買.買賣雙方在網上達成交易意向。
(2)消費者選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交易中介.用借記卡或信用卡將貨款劃到第三方賬戶,並設定發貨期限。
(3)第三方支付平臺通知商家.消費者的貨款已到賬,要求商家在規定時間內發貨。
(4)商家收到消費者已付款的通知後按訂單發貨.並在網站上做相應記錄,消費者可在網站上查看自己所購買商品的狀態;如果商家沒有發貨.則第三方支付平臺會通知顧客交易失敗,並詢問是將貨款劃回其賬戶還是暫存在支付平臺。
(5)消費者收到貨物並確認滿意後通知第三方支付平臺。如果消費者對商品不滿意.或認為與商家承諾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臺拒付貨款並將貨物退回商家。
(6)消費者滿意.第三方支付平臺將貨款劃入商家賬戶.交易完成顧客對貨物不滿.第三方支付平臺確認商家收到退貨後.將該商品貨款劃回消費者賬戶或暫存在第三方賬戶中等待消費者下壹次交易的支付。
參考資料:三方協議簽約填寫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