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經營期限屆滿或者解散:公司的經營期限屆滿或者出現解散情形,如公司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破產等;
2、債務清償:公司在註銷前應當將債務清償完畢,或者制定清償方案並取得債權人同意;
3、稅務註銷:公司應當完成稅務註銷手續,對所有應納稅款進行清繳;
4、完成清算:在公司註銷前,需要進行清算並編制清算報告,依法公告清算結果,並將清算報告和公告存檔;
5、其他法定條件:根據不同情況,可能需要滿足其他法定條件,如通過工商等部門進行審批或者備案等。
公司註銷的流程如下:
1、召開股東會議: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開股東會議,對公司註銷進行討論和決定;
2、填寫註銷申請表:在股東會議通過決議後,填寫《企業註銷申請表》,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3、向稅務部門報送稅務註銷申請:提交《稅務註銷申請表》和相關的財務、稅務證明材料,向稅務部門報送稅務註銷申請;
4、開始清算:根據股東會議決定,開始清算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等情況,並編制清算報告;
5、公告:依據清算結果編制《企業清算公告》並在指定的媒體上刊登,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於45天;
6、履行清償債務:公司需要履行清償債務的義務,包括清償債權人的債權、繳納稅款、處理員工工資、社保等費用;
7、領取註銷證明:在完成清算、公告、清償債務等程序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企業註銷證明》;
8、向其他部門報送註銷材料:根據需要,向其他部門報送註銷材料,如銀行、海關、外匯管理局等。
綜上所述,公司註銷是企業法人主動或被動地依照法律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企業登記,使企業法人身份消失,企業的法人資格被撤銷,企業的經營活動被終止的過程。公司註銷前需要進行壹系列的準備工作,如清理企業的債務和財產,辦理稅務註銷、社保註銷、工商註銷等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壹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