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處理要求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運輸單位具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
企業需要根據項目環評和現場產生的危險廢物類別,與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協議,需要審查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資質、期限、營業執照、危險廢物類別清單、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和運輸協議(掛靠)。簽訂協議後,需要在固廢系統中備案。
工業固廢處理國家有什麽補貼政策?
在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2020年,國家出臺了壹些固體廢物處理相關政策,旨在規範行業健康發展,完善激勵和監督機制,營造良好環境,優化產業結構,加強技術創新,支持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固體廢物處理行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序列號
放時間
政策法規名稱
主要內容
1
2020年3月25日
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廢石、礦渣、尾礦等砂石資源的綜合利用,實現“變廢為寶”。鼓勵利用固體廢物資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勵利用建築拆除垃圾等固體廢棄物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
2
2020年4月3日
關於有序推進新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65438+2020年10月20日後並網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含沼氣發電)項目為新建項目,國家將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繼續予以支持。每年65438+2月底前,匯總提出本地區下壹年度擬申請補助資金的新增項目補助需求並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審批或備案,並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三年滾動計劃。所有機組可在年內並網發電。
三
202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新固體廢物法明確了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強化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完善了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建築垃圾、農業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體系,完善了保障機制,嚴格了法律責任。
四
2020年4月30日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力爭在1-2年內盡快實現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備足夠的應急處置能力;每個地級市至少建設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每個縣(市)都建立了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實現了縣級以上醫療廢物的全部收集和處理,並逐步覆蓋城鎮,力爭農村醫療廢物的規範化處置。有條件的地區要利用現有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生活垃圾焚燒爐和水泥窯,彌補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的不足。
五
2020年6月4日
危險廢物環境許可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危險廢物環境許可證和其他行業許可證。該辦法加強了對危險廢物環境許可的審批和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過程中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六
2020年7月3日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產業資源綜合利用協同轉型推進規劃(2020-2022年)
到2022年,全區工業固體廢物年綜合利用量達到8億噸,主要再生資源回收量達到654.38+0.5億噸,工業總產值超過9000億元,形成30個特色產業集群,建設50個產業創新中心,培育654.38+0.000家創新型骨幹企業。區域協調機制較為完善,基本形成大規模集聚、高綠色價值、高效率的資源再生產業發展新格局。
根據目標要求,提出了10項主要任務,如利用工業固體廢物制備砂石骨料,推進大宗冶金和燃煤固體廢物協同利用,擴大工業固體廢物高值化利用產業規模,提高廢金屬利用水平,推進廢舊高分子材料高效利用,加快退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集群發展, 推進生產系統協同處理城市垃圾,建設綠色繁榮社會,以創新引領協同發展。
七
2020年7月18日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鼓勵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體系,提高回收效率和服務水平。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務。
八
2020年7月31日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優缺點實施方案
城市垃圾分類處理設施是重要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設施建設,填補處理能力缺口,完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
九
2020年8月27日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汙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HJ1134—2020)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和處置過程中汙染控制的技術要求。目的是防治環境汙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範和指導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環境管理。
10
2020年9月11
改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實施方案
從2021、1、1起,規劃中已批準的非開工和新批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同時,為促進生物質發電項目充分發揮環境治理作用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確保補貼資金科學高效使用,在建項目應在合理期限內建成投產。自2021起,新納入補貼範圍的項目(包括2020年已並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和2021起新並網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
11
2020年9月29日
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意見
非水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內容。提出建議:壹是改進現行補貼方式;二是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和退耕還林補貼機制;第三,優化補貼發放流程;四、加強組織領導,在補充通知中對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項目補貼電量、補貼標準和加強項目核查等事項進行補充。
12
6月65438+10月65438+2020年5月
關於進壹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的通知
加強資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的要求,將清潔生產審核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對清潔生產研究、示範和培訓、實施國家清潔生產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自願性資源節約和汙染物減排協議規定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對達到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的企業,在政府綠色采購、企業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並納入監管執法正面清單。
13
65438+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
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鼓勵企業提高鋰、鎳、鈷、鉑等關鍵資源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動力電池模塊化標準體系,加快突破關鍵制造裝備,提高工藝水平和生產效率。完善動力電池回收、梯級利用、循環利用的回收體系,鼓勵* * *建設* * *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動力電池運輸、儲存、維護、安全檢測、報廢和回收等管理制度,加強全生命周期監管。
14
2020 65438+10月26日
關於環境違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核減的通知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在依法依規完成“安裝、種植、連接”後,才應納入補貼清單範圍。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自動監測數據向社會公開後,電網企業可撥付補貼資金,結算時,減少自動監測數據未向社會公開期間的補貼資金。對2020年6月30日前已納入補貼名單,但未完成“安裝、樹接”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電網企業應先暫停撥付補貼資金,待發電企業完成“安裝、樹接”並向社會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後,再撥付補貼資金。
15
165438+2020年10月5日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
新目錄減少了12類,增加了16類豁免的危險廢物。同時,壹些廢物法規發生了變化,這將對危險廢物的產生、運輸和處理產生深遠的影響。
16
2020 165438+10月17
關於公布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助項目申報結果的通知
計劃將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的77個項目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助規模,納入補助範圍的項目所需補助總額達到15億元。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18,垃圾焚燒發電項目46,沼氣發電項目13。
17
165438+2020年10月25日
關於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宜的公告
從2021 1 1起,我國將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在境外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生態環境部不再審批發放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壹般性辯論中鄭重提出,中國“力爭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5438年6月+2020年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壹步明確“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工作”是2021年八項重點工作之壹。
固體廢物歸檔流程?
通過本省固體廢物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登記,並按要求逐步填寫。
回收廢舊電池需要申請什麽證書?
廢舊電池回收的手續主要是環保部門的批準證書、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汙染源備案。電池有很多種。有普通堿性幹電池和碳電池。這種電池含有重金屬。有的是鉛酸電池,裏面含有強酸和鉛。有的是18650鋰電池,包裝破損暴露在空氣中會劇烈自燃。
固體廢棄物回收有哪些程序?
申請材料:
1.廢品回收行業的營業執照,全國沒有統壹的標準。少數地方需要到公安局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學習國家危險貨物名錄),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2.《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登記證》(復印件)必須如實填寫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蓋章,其中記載的各類信息應當與工商營業執照壹致。
3.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和復印件須由申請人蓋章,負責人簽字並註明日期)。
4、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分支機構名單。
7、市、縣、區國家標準區域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