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壹種附加稅,相當於增值稅。是指地方稅務局根據實際增值稅征收的稅費。納稅人與獨立稅相同,但稅率為增值稅的存在和征收提供了前提和基礎。
附加稅是指在征收三種主要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同時征收附加稅費。通常包括城市建設稅,教育費,地方教育費等。例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基礎的。
稅收(費率)為:城市建設稅7%(市區),5%(縣鎮),1%(其他),教育費3%,地方教育費2%。
但對上海來說,附加費是13%。
計算結果為:實際納稅率(13%)。
擴展資料:
增值稅附加稅的計提標準
1、增值稅附加稅分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外資企業是不用交附加稅的,內資企業得交。 從2010年12月起,外資企業也需要繳納附加稅
2)內資企業的增值稅要交附加稅,附加稅就是市區按增值稅的百分之七計算城建稅(縣鎮按百分之五計算城建稅);按百分之三計算教育費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計算地方教育費附加。
3)壹般納稅人,增值稅是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的差額,銷項稅按照17%交稅。小規模企業,按照3%交增值稅。
依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的,繳納營業稅的稅率是5%。
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征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壹定年限的,符合免征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征營業稅,比如,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征收營業稅。
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壹、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