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月發票認證時:
借:庫存商品(或固定資產等科目)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
(2)、下月可以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
二、壹般納稅人本月進項稅下月抵扣的原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規定,
第五條 新認定為壹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3個月;其他壹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第六條 對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應在認定辦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內告知納稅人對其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納稅輔導期自主管稅務機關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的當月起執行;對其他壹般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自稽查部門作出《稅務稽查處理決定書》後40個工作日內,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對其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納稅輔導期自主管稅務機關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的次月起執行。
第七條 導期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應當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抵扣進項稅額。 交叉比對結果在下月初打印,輔導期壹般納稅人憑主管稅務局蓋章《交叉比對結果通知書》抵扣上月認證的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