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納稅申報期不同。壹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壹般情況下,他們應該按月申報納稅。金融機構、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應當按季申報納稅;部分納稅人以1、3、5、10、15為納稅期,自自滿期生效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在15日內申報繳納次月稅款。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增值稅和所得稅所附的稅,如基本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壹般情況下,第壹季度(納稅人規定不實行季度申請,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局根據其應納稅所得額大小核定)為納稅期限。
二是申報材料不同,小規模納稅人申報的納稅申報材料非常簡單;作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申報時,應向國家稅務總局主管行政機關申報的納稅申報資料相對較多。
如果妳所屬的公司是在機構所在地同壹個縣(市、區)租賃物業的公司,跨縣(市、區)提供施工服務的施工企業或預購自主開發設計施工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公司, 要求在房產所在地或新項目所在地國家稅務總局行政機關預繳稅款(還要求向機構所在地國家稅務總局行政機關申報納稅)。 預繳稅金時,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金表,而不是增值稅。
建築業企業跨地區提供建築勞務,需填寫增值稅預繳稅金表,並提供以下材料:向主管建築勞務案件的國家稅務總局行政機關預繳稅金時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司印章);與工程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司印章)和從工程分包商處取得的稅單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司印章)。
如果妳的公司有立即購買、接受捐贈、接受項目投資、投資入股、建造、清償債務等各種方式銷售不動產的業務流程,妳應在預繳稅款後,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局行政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