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已實行“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的個體工商戶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清稅完畢後,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納稅人持《清稅證明》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 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應當向稅務機關申請清稅申報或註銷稅務登記。具體包括: 1.因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按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包括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3.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4.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5.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務活動的。 6.境外企業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7.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基本信息
法定辦結時限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稅務註銷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稅務註銷5個工作日內辦結。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中止 承諾辦結時限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稅務註銷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稅務註銷5個工作日內辦結。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中止 是否網上受理 是 網上辦理方式 全程網上辦 通辦範圍 否 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 否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是否屬於“非接觸式”服務 是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2.《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第五章。網上辦理流程
登錄“山西省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註銷前置事項辦理套餐-完成清稅事項-註銷稅務登記套餐-完成註銷事項辦理地點
1.通過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辦理,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網址()。 2.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具體地址為:/nsfw/bsdt/sx-11400); 建議您優先選擇電子稅務局“非接觸式”辦理稅費業務。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收費標準
不收費辦理時間
具體辦理時間可通過辦稅地圖欄目查詢(具體地址為:/nsfw/bsdt/sx-11400)。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稅務註銷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稅務註銷5個工作日內辦結。稅務機關在核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中止。聯系電話
主管稅務機關聯系電話,可從“辦稅地圖”欄目查詢(具體地址為:/nsfw/bsdt/sx-11400)辦理流程註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發票領用簿》等資料。 5.處於非正常狀態納稅人在辦理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狀態,補辦申報納稅手續。 6.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清稅註銷稅(費)申報及繳納套餐”辦理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的,可壹並辦理以下涉稅事項: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其他申報、綜合申報、稅費繳納等業務。 7.納稅人辦理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無需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稅務機關辦結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後,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自動終止。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