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是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註銷申請,填寫註銷稅務登記審批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發票領購簿、空白發票和發票專用章。
3.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撤銷。
4.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是辦稅服務廳受理並審核納稅人提交的材料。壹般納稅人提交的紙質資料不齊全或者內容不符合規定的,壹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者重新填寫。
三、壹般納稅人提供的資料符合條件的,辦稅服務廳壹次性告知納稅人應依次辦理以下事項:
1.在發票窗口上交未使用的空白發票(包括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2.復印納稅申報單。
3.將金稅“兩證壹器”交回稅務管理員。
4、由稅源管理部門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註銷手續。
5、由辦稅服務廳防偽稅控崗為防偽稅控企業辦理註銷認定手續。
6、由稅務機關對申請註銷納稅人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確認。
7、被稽查部門註銷的納稅人清算。
8.清算後,結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9.上交稅務登記證。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