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申請領購發票應攜帶《發票領購簿》及稅控ic卡,填寫《發票領購及信息變更表》,並提供下列資料向發票窗口提出申請:
(1)購票員身份證明;
(2)購票員臨時發生變化,應提供臨時購票員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並註明臨時購票員身份證明號,對無單位介紹信的個體工商戶必須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辦理;
(3)《稅務登記證》副本;
(4)納稅人需臨時變更領購發票種類(指行業種類、金額版別)的應持臨時變更領購發票種類的書面申請;
(5)納稅人因經營規模擴大以及經營業務的拓展等,需對原票種核定中的有關信息(購票員、購票種類、購票數量)進行壹定時期調整的,須重新填寫《申請發票領購簿及票種核定審批表》,並攜帶稅務機關要求的證件資料到發票窗口申請辦理相關信息的重新核定。
(6)按規定須預繳稅款的應持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證件。
購票員憑稅務機關出具的《國家稅務局系統行政性收費專用收據》上的金額付款,或憑《國家稅務局系統行政性收費專用繳款書》、《國家稅務局系統行政性收費(電子)轉帳專用收據》辦理交費或轉賬結算;
購票員提票時應出具身份證明,同時必須當場查驗,並在稅務機關要求的單據上簽字確認,登記身份證號碼。
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攜帶物品
1.金稅培訓證書及服務證
2.《營業執照》副本
3.《發票領購簿》
4.《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5.當月第二次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還要提供預繳“增值稅繳款書”第六聯原件
采用“批量供應”方式購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在剩余票量少於本單位“每次領購最高數量”的20%後方可購票,購票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6.截止購票當日防偽稅控系統生成的“普通發票匯總表”。有主、分機開票的,主、分機都要報送,並加蓋企業公章,其他章無效;
7.截止購票當日,上壹次使用的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明細表”,包括“正數發票清單”、“負數發票清單”、“正數作廢發票清單”、“負數作廢發票清單”,此類報表由防偽稅控系統自動生成,企業開具了哪類發票,就提供哪類發票清單;
8.其他項與購買專用發票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