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方式壹般為新設,公司合並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方式。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相關部分內容提到,根據國家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布局區域,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可以采取重組和新設兩種方式設立。
擴展數據:
根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具體定位和發展需要,通過無償劃轉或市場化方式對相關國有資本進行重組整合。劃撥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資產為現有企業整體股權(資產)或部分股權。股權轉讓後,將按現行政策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采取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和業務。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符合證券監管的相關規定。
先去工商局填壹份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準備2-8個名稱)準備材料:
1.股東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公司章程和任命書
3.名稱批準信
4.基本信息登記表(法人股東信息、公司信息、董事、財務、聯絡員等信息)
5、住所證明等材料。
2.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發票章、合同章。打印壹份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代理人需要委托書去公安局備案。第三,銀行開戶。需要法人親自去,也要帶營業執照原件。第四,去政務大廳開稅務登記。需要法人和收稅人的信息。五、國稅辦理稅務鑒定、開通網上申報、簽訂三方協議、開具發票、購買金稅盤等。
企業兼並的方式可以分為三類:
1.新設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合並組成壹個新公司,合並中涉及的原有公司均屬於被消滅公司合並。吸收合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為壹個企業。並購後,被並購企業通過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對價取得其他壹個或多個企業的資產和負債,並繼續保留其法人資格,而其他壹個或多個企業在並購後失去獨立法人資格。控股合並主要是指參與合並的企業通過轉讓非現金資產、支付現金、承擔債務、發行權益性證券等交易或事項取得對其他參與企業的控制權。1、新設合並的特點新設合並涉及的各方需要設立新的財務報告會計主體。合並前,各方企業要麽是新成立企業的子公司,要麽直接解散不存在。
2.吸收合並的特征通常是指被合並企業在企業合並中取得了被合並企業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這些資產和負債從被合並企業的報表到被合並企業的財務報告都要進行核算。合並後,被合並企業仍然存在,被合並企業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