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壹帶壹路戰略實施的稅收措施包括哪些

壹帶壹路戰略實施的稅收措施包括哪些

包括十項稅收措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壹帶壹路”發展戰略要求 做好稅收服務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這十項稅收措施如下:

1、認真執行稅收協定

按照稅務總局“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和納稅服務規範的要求,認真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及相關解釋性文件,保證不同地區執法的壹致性,減少涉稅爭議的發生,並配合稅務總局做好非居民享受協定待遇審批改備案相關工作,為跨境納稅人提供良好的稅收環境。

2、加強涉稅爭議雙邊協商

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的有關規定,

及時了解我國與“壹帶壹路”沿線其他國家“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涉稅訴求和稅收爭議,主動向企業宣傳、解釋稅收協定相關條款,特別是相互協商程序的規定,及時受理企業提起的相互協商申請,並配合稅務總局完成相關工作。

3、建設國別稅收信息中心

稅務總局將於2015年7月底前向全國各省稅務機關推廣國別信息中心試點工作。根據稅務總局統壹部署,省稅務機關要做好前期調研、人員配備等啟動準備,積極開展對口國家稅收信息收集、分析和研究工作,盡快形成各省分國對接機制。

4、建立“壹帶壹路”稅收服務網頁

依托稅務總局網站於2015年6月底前建立“壹帶壹路”稅收服務網頁,並從四季度開始,分國別發布“壹帶壹路”沿線國家稅收指南,介紹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爭取在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壹帶壹路”稅收服務網頁也要發布我國有關稅收政策解讀、辦稅服務指南等,為“引進來”企業提供指導。

5、深化對外投資稅收宣傳輔導

分期分批為我國“走出去”企業開展稅收協定專題培訓及問題解答,幫助企業利用稅收協定保護自身權益,防範稅收風險。根據不同國家稅收政策和投資風險特點,為“走出去”企業開展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專題宣講。

6、設立12366納稅服務熱線專席

依托稅務咨詢12366平臺,於2015年6月底前設置專崗,加強對專崗人員培訓,解答“走出去”企業的政策咨詢,回應服務訴求。

7、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合理引導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註冊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走出去”,提供重點投資國稅收法律咨詢等方面服務,努力為“走出去”企業提供穩定、及時、方便的專業服務。

8、完善境外稅收信息申報管理

做好企業境外涉稅信息申報管理,督促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

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居民企業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8號)的規定履行相關涉稅信息申報義務,為企業遵從提供指導和方便,並分類歸集境外稅收信息,建立境外稅收信息專門檔案。

9、開展對外投資稅收分析

依托現有征管數據,進壹步拓展第三方數據,及時跟進本地區企業投資“壹帶壹路”沿線國家情況,了解投資分布特點、經營和納稅情況。

從2015年起,省稅務機關要每年編寫本地區“走出去”企業稅收分析年度報告,並於次年2月底前上報稅務總局。

10、探索跨境稅收風險管理

根據國際經濟環境變化和對外投資特點研究涉稅風險特征,探索設置風險監控指標,逐步建立分國家、分地區風險預警機制,提示“走出去”企業稅收風險,積累出境交易稅收風險管理辦法和經驗。

擴展資料

規定稅收特別措施調整的意義。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專門規定了特別納稅調整條款,確立了中國企業所得稅的反避稅制度。

這是在總結完善原來轉讓定價稅制和調查實踐基礎上,借鑒國際反避稅立法經驗,結合中國稅收征管實踐基礎上作出的具體規定,目的是制約和打擊各種避稅行為。這是中國首次較為全面的反避稅立法。主要考慮:

壹是稅收法律體系建設的需要。中國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對關聯交易的處理做出原則性規定,這些原則性規定遠遠不能滿足企業所得稅實體稅法的要求,還需要從實體法的角度,對關聯交易的稅收處理以及其他反避稅措施做出規定。

新企業所得稅法豐富和擴展了征管法的反避稅規定,增加了成本分攤協議、提供資料義務、受控外國企業、資本弱化、壹般反避稅條款以及加收利息等規定,是對反避稅的全面規範。

二是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維護中國稅收權益的需要。隨著中國對外經濟開放度的不斷提高,跨國經濟往來愈加頻繁,如果不加強對反避稅的立法和管理,國家稅收權益將會受到損害。

近年來,各國都非常關註跨國公司避稅問題,從完善反避稅立法和加強管理兩方面采取措施,防止本國稅收轉移到國外,維護本國稅收權益。

百度百科-稅收特別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壹帶壹路”發展戰略要求 做好稅收服務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上一篇:嚴肅追責問責、壓實壓緊責任具體措施
  • 下一篇:義烏個體戶營業執照哪裏辦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