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安排,依法嚴懲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
二、嚴格村(社區)管理,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外出、不參觀,嚴禁非村(社區)人員進入,嚴禁接收來自疫區的快遞等物品。快遞、外賣行業都將實行“無接觸配送”。
三是嚴格道路交通管制,各村(社區)要加強對進出人員和車輛的登記監控,進出必須查驗。出現體溫異常等癥狀者,應立即隔離防護,並向當地村(居)委會或鄉村醫生報告。
四、嚴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原則上居家生活,每個家庭(除居家隔離家庭外)每兩天固定壹名家庭成員外出購買生活物資,其余人員不準隨意出行,如確需外出,必須戴口罩。
五、嚴格人員聚集管控,各類人員聚集場所壹律關閉,不在公共場所。“紅事”壹律結案,“白事”壹律簡化,提前報村(居)委會備案。村(居)委會應做好監督、控制和服務保障工作。
6.嚴格控制外出人員。所有從本縣來、回本縣的人員(包括短期外出人員)必須主動到所居住的村(居)委會報到,自覺在家觀察14天。如有異常,盡快向當地村(居)委會或鄉村醫生報告。
七、嚴格市場控制,除保證經營場所供應外,其他壹律關停。為保證營業場所的供應,應定期進行防疫消毒,進出人員必須戴口罩並檢測體溫。嚴禁聚合和無保護業務。
八、嚴格環境衛生保護,農村、社區、機關、企業、學校、社會機構等單位,要在做好自我保護的基礎上,組織專門人員開展環境衛生整治,集中清理積存垃圾,按規定處置生活垃圾,加強公共場所的防疫和消毒,加強家庭衛生和個人衛生防護。
法律依據
第三十壹條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立即到達指定崗位,采取相關控制措施。醫療衛生機構、監測機構和科研機構應當服從應急指揮部的統壹指揮,相互配合,集中力量開展相關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