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備案流程?
1、流程壹:向本村村委會提交土地建設養殖場的申請書。
2、流程二:去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畜牧部門備案,需要提交養殖場設計平面圖,審批標準為廠房內有隔離飼養生產區,3000米內沒有屠宰場、動物隔離區、農貿市場等,養殖場1公裏範圍內沒有居民區、飲用水源、學校、醫院、公路鐵路等。
3、流程三:去縣國土局辦理廠址修建審批手續。
4、流程四:去畜牧局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證明。
小車噴了三大件要備案嗎?
要備案
機動車三大件指的是:1。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源和心臟。2.汽車變速箱,是汽車動力系統的轉換裝置。3.車輛的底盤。底盤部分是支撐整個機動車的部分。車輛發動機可以更換嗎?
機動車發動機可以更換。當機動車發動機損壞或需要更換時,可以更換機動車發動機,更換後的機動車發動機可以正常使用。同時需要去車管所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發動機可以換成大排量。機動車的發動機可以換成大排量發動機,完全不會影響機動車的正常使用。它只需要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所以沒有問題。可以放心使用,這是合法行為。以上是汽車三大部件參考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妳有幫助。想了解更多關於車的信息,請持續關註車檢。
信息被盜用怎麽報警的正確方式?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門報告,
(1)匪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
(2)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
(3)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
青島勞動用工備案手冊
青島市勞動用工備案辦法
第壹條為了進壹步加強我市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關於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以及《關於實行“三口合壹”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9〕4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基金會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適用本辦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招用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進行勞動用工備案,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以下權限管理我市勞動用工備案工作:
(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市屬用人單位,中央、省駐青用人單位;
(二)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城陽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以及高新區、保稅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轄區內除上述用人單位的其他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實際經營地與登記註冊地不壹致,以登記註冊地為準。
第四條勞動用工備案包括勞動合同備案和工資備案,實行網上備案。
第五條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應當首先開通網上用戶,用戶名和密碼為用人單位在人社部門通過網上辦理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登記等公***服務事項時獲取的用戶名和密碼。
第六條勞動合同備案的內容為勞動合同的期限類型、起止時間、續訂日期、變更日期和內容、解除或者終止的日期和原因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實行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登記、勞動用工備案壹體化辦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變更勞動合同,應當自勞動合同續訂、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
第八條工資備案的內容為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務派遣制職工、退休返聘人員及實習生等的月工資或勞務費等。月工資為應發工資數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將每名勞動者的工資發放信息,於下壹個工資發放日前,錄入勞動用工備案系統。
第十條勞務派遣制職工的工資備案,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登記註冊地在青島市轄區以外的勞務派遣單位,其派遣到青島市工作的勞務派遣制職工的工資備案,由用工單位負責。
第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認真核對工資備案信息,確保數據真實無誤、職工工種等信息齊備。用人單位錄入的工資信息錯誤的,自錄入之日起30日內可自行修改。超過30日的,應當報有管理權限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修改。
第十二條勞動用工備案信息是用人單位進行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的基礎信息,用以核對職工人數、工種和工資水平等。用人單位每年進行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之前,應當完成勞動用工備案。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集體合同備案、未成年工登記時,應當首先查驗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情況,作為業務辦理的重要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用人單位是否符合享受政策性的就業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提升培訓政策時,應將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備案情況作為審核內容。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在參與我市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時,不得評定為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範用人單位。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照《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其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並取消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評先評優資格;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與行政審批部門的配合,將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的用人單位名冊(信息)提供給同級行政審批部門。各級行政審批部門將新登記註冊及變更、註銷用人單位的名冊(信息)提供給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配合。每年6月30日前,將用人單位上壹年度的勞動合同備案人數(12月末數)及其工資備案數據提供給同級稅務部門。各級稅務部門在對用人單位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納稅評估、檢查時,要按照企業所得稅工資稅前扣除規定,加強對勞動合同備案人數及工資備案數稅前扣除的審核,通過比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數據,對稅前扣除工資薪金存在問題的企業,要確認企業虛假納稅申報事實,加強稅收監管。比對不符的,責令限期改正,並納入社會征信體系。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從事勞動用工備案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備案信息的保密工作。故意泄露有關信息對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