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了加油卡,取得了加油站開具的預付卡銷售發票,能憑發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於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於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可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後,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所以,支出是公司實際發生的,已經取得了合法憑證,並符合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條件,所以是可以憑發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企業購買加油卡已經實際使用,壹部分自己使用,壹部分贈送客戶,還有壹部分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如何稅前扣除
企業購買加油卡所發生的支出屬於預付款性質,購卡後未使用的,不得進行稅前扣除;購卡後實際使用的,在使用時根據不同情況相應結轉成本、費用進行稅前扣除:
1.自己消費
購卡環節不能憑借發票稅前扣除,而應在實際加油消費環節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發票,憑借發票稅前扣除。
2.贈送客戶
企業購買加油卡將其作為交際應酬費贈送給客戶,屬於業務招待費範疇,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明細,按照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3.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
企業購買加油卡將其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屬於集體福利性質,應憑借購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明細,按照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