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過程
1.經辦人將準備充分的辦理材料提交當地派出所或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
2.材料審核通過後,受理居住證,並出具取得居住證的證明。(居住期限為1年)?
3.當事人持相關申請材料和居住證明,到各縣市公安局政務服務辦證大廳窗口辦理辦證。?
4.7個工作日後,符合相應辦證條件的人員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各縣市公安局政務服務辦證大廳相應窗口領取居住證。?
搬運材料
1,永州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1近期彩色照片(常住人口信息系統無照片者需提供,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4.居住地址、就業、學歷證明材料。
註: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需房屋出租人或房屋管理人有效證件復印件)、用人單位和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擴展數據
居留證的更換
替換條件
已申領本市居住證,因字跡模糊損壞、遺失等原因需要換領或補發的。
代用材料
1.居住證換發、延期、項目變更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居住證原件(破損原件需提交換領,遺失無需補領)
替換程序
與居留許可的申請程序相同。
收費標準
更換和補發居住證應繳納證件工本費。
更換的時限
1.更換人居住登記已滿半年,更換地址與登記地址壹致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農村派出所應當自受理機構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延期不超過15日。
2.更換人居住登記已完成半年,但更換地址與登記地址不壹致的,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日內予以解決,自受理機構受理之日起延長不超過15日。
參考資料:
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居住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