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投機取巧、到處找票、虛開虛抵等無中生有的財務處理和稅務處理;涉稅風險越來越大,還將被稅務重點稽查,到頭來必將是壹條死胡同。
伴隨著我國的稅收制度逐漸完善,以及現代化的稅收征管系統越來越強大、智能化;企業只有規範做賬和依法納稅,才是唯壹的出路。
尤其是,做工資時還在用以下壹些方式,壹定要註意了:
1、員工工資用老板、財務人員私卡發放,或者走現金、走福利的方式。
2、虛報、虛列人員,增加成本抵扣行為。
3、在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時,故意瞞報、漏報。
4、員工工資表只做5000以內,有意少交個稅。
5、員工個人在多處地方取得薪金所得,並未在固定單位申報納稅和匯算清繳等涉稅危險行為。
但通常情況下,對於壹些高凈值收入群體來說,個人所得的實際稅費負擔又相當重,該如何解決呢?
比如,個人平時的工資需要按照3%-45%的個人薪金所得繳納個稅;如果額外承接壹些業務,獲得大額的臨時收入,還需要繳納20%-40%的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如果個人名下還有投資,取得收入後提到個人私卡,還需要繳納20%的分紅個稅。
那麽,在遵循合理、合規的基礎之上,企業及個人利用現有的稅收優惠、以及企業性質等優勢來減費降負,無疑是明確的舉措。
稅收園區的小規模核定征收方式; 以個人的名義在園區成立壹家小規模的個體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如某工作室),合理對外承接業務,納稅在園區;可以享受個人經營所得稅0.3%左右的核定征收政策(目前可免征增值稅、附加稅),無需再二次繳納企業所得稅、分紅個稅等;可以直接把稅後利潤提到私卡,隨意支配,大幅減輕納稅成本和免去公轉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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