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業執照,先在工商局窗口辦理營業執照,再在稅務局窗口辦理稅務登記。具體流程和提交材料如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程序管理條例》:審查→受理→核準(壹)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證明;3.代表或代理人的資格證明;4.公司章程(全體股東簽字蓋章,下同);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的驗資報告;6.股東資格證明;7.表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任命、選舉和任職的證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9.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全套);10,公司住所證明;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證件。註:設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登記申請書》;2.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3.代表或代理人的資格證明;4.公司章程復印件;5.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6.營業場所使用證明;7、分支機構負責人證件及身份證明;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承諾時間:3個工作日。收費項目及標準: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費:註冊資本不足654.38+00萬元的按註冊資本的0.8‰收取,超過654.38+00萬元的按0.4 ‰收取,超過654.38+00萬元的按0.4‰收取,超過部分不再收取;營業執照副本費用:10元/份;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分公司註冊費:300元。收費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第414號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登記程序管理辦法》:統壹受理-統壹審核-統壹辦證申請材料:(所有材料復印在A4紙上)65438。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原件及核準執業證書復印件兩份(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總機構國稅登記證復印件兩份)2。3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合法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復印件2份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外國人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原件不需要)。4.公司提供公司章程壹式兩份,合夥企業提供總公司章程壹式兩份(分公司提供總公司章程壹式兩份)。5.註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和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租賃合同沒有建管處公章的,需提供房東的產權證復印件兩份;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6.公司提供兩份驗資報告(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需要)。7.企業公章。8.稅務登記表壹式兩份(註:稅務登記表不能用復寫紙填寫)。承諾時間:1個工作日。收費標準:20元收費依據:國稅函[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