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社保正常繳納,可以網上申訴繳費辦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後補辦,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辦稅溫馨提示”,辦理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申報繳費,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繳費,並打繳費憑證。
(2)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在現實生活當中,疫情期間如果不能正常進行社會保險的繳納服務的話,完全也是可以的申請相關的機構來進行延期繳納,等到疫情解除之後,第壹時間進行繳納就可以了,當然現在如果正常繳納通過網絡辦理的方式也完全是可以的。
:疫情期間五險壹金減免政策如下:為了減輕新型肺炎對中小型企業的大力沖擊,使單位恢復生產後有壹個緩沖期,國家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征政策。所有企業的公積金2到6月可以延時交納,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國中小型企業,2到6月份全部減免社保;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