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各種應稅憑證上記載的稅額,其壹般項目主要包括: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
2.加工合同中的免稅抑菌是指加工或承受收入的金額;
3、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合同收費的計稅依據;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經過計算,稅額不足壹元的,按壹元蓋章;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取得的運雜費(即運費收入)金額,不包括運輸的貨物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
7.倉儲合同的計稅依據是收取的倉儲費;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是支付(收取)的保險費,不包括保險財產的金額。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合同中包含的價格;
11,產權轉讓憑證計稅依據為所含金額;
12.業務賬簿的稅目中記載資金的賬簿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數,其他賬簿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數;
13.權利和許可的計稅依據是應稅憑證的數量。
2.印花稅是否需要計提。
對於企業計算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估算應繳納的印花稅金額,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的問題。因此,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不需要代扣印花稅。
例如:
企業A為新成立企業,成立當年發生的相關經營事項如下:企業取得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與其他企業簽訂專項技術轉讓合同,金額654.38+0.5萬元;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金額500萬元。計算應付印花稅並進行賬務處理。
印花稅的計算:
企業收到的權利和執照印花稅=3*5=15元。
企業簽署產權轉讓文件應繳納的印花稅=1500000元*0.5%=750元。
企業簽訂產品銷售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00萬元* 0.3% = 1.500元。
本期應繳印花稅15元+750元+1500元=2265元。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處理:借:稅費-印花稅2265元。
貸款:銀行存款2265元。
簡而言之,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各種應稅憑證上記載的稅額,企業計算繳納的印花稅不會造成欠稅,因此不需要估算應繳納的印花稅金額,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