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發票是指:
1,未買賣貨物或者提供、接受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為他人介紹他人的;
2.購銷貨物或者提供或者接受民事應稅服務,但為他人、為自己、為他人介紹他人出具的數量或者金額不真實的;
3、實際經營活動,但他人為自己代開的其余納稅情況不能反映的相關內容虛假填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其他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
擴展數據:
虛開增值稅發票典型案例。
中國江蘇網10 6月12淮安訊(趙德剛嚴旭)10 6月12日,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了該市兩級法院近年來嚴厲打擊虛開發票犯罪的情況,並公布了6起虛開發票典型案例。
其中壹起案件為齊某某、等15被告人、江西省南昌市某服裝公司等11被告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2012年以來,上述被告人及涉案企業通過註冊空殼公司、介紹他人虛開發票、接受他人虛開發票等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漏稅。短短兩年多時間,虛開發票稅款高達4000多萬元。
該案件涉及河北、陜西、河南、江蘇、江西、浙江、四川和福建等八個省份。涉案企業11家,被告人15人。這是壹個跨越中國許多省、市和地區的團夥犯下的典型罪行。
百度百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全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刑法
中國江蘇網-淮安中院公布6起虛開發票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