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保險機構開始使用新版專用發票。
本報記者朱李雪
2004-6-10
早間新聞
銀行、郵政、汽車經銷商、汽車俱樂部這些兼職保險機構,壹直是稅收的空白地帶。但從今年7月1日起,這些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也將領取保險中介服務統壹發票,並按規定納稅。
為解決保險中介亂收費、變相挪用保險費等問題,中國保監會、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保險中介服務發票管理的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保險中介服務統壹發票,從6月65438+2月31日起禁止使用舊版保險中介服務發票。保險中介隨意寫白條。
長期以來,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之間壹直以自制發票或借據作為憑證。行業內壹直沒有統壹的憑證,壹些不規範的行為可以有機可乘。比如壹位長期從事保險公司運營的人士說,“有的保險公司隨意給中介開白條,導致保費流失。有的保險中介機構與業務員串通侵吞費用,有的隨意向其他機構和個人支付費用等。,而且市場情況混亂。”因此,去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開始要求專業保險機構使用保險中介服務專業發票。但是這種專業發票只有專業機構才能申請,大量兼職機構並沒有使用過這些專業發票。代理保險是要交稅的。
保監會中介監管部主任王建表示,去年全國保險中介機構保費收入2892.73億元,占全國保險公司保費收入的74.55%,保險中介機構發展非常迅速。然而,通過保險中介流失的稅收也在增加。統計顯示,截至4月30日,全國保險市場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已達1.264家,保險兼業機構達1.2萬家。記者了解到,杭州申請這種專業發票的機構只有六七家。如上城區地稅局征管範圍內,僅有1家單位辦理了保險中介服務專業發票。
杭州某保險代理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從下個月開始,整個保險代理行業都將使用統壹發票,如車商、車友會等,銷售保險都要交稅。
規範稅收也可以讓兼職代理市場更加有序。據保險行業人士透露,很多車商覺得通過代理保險賺取的傭金利潤很高,甚至把利潤目標從汽車轉移到保險上。同時,車商因為掌握了壹定的客戶資源,紛紛要求保險公司提高手續費。未來汽車經銷商的手續費收入也要納入稅收體系。如果壹個車商通過代理保險收取654.38+0萬元的手續費,那麽其要繳納的稅費就接近600元,這樣利潤就沒有以前高了。
保險行業人士表示,統壹發票的使用不僅對保險中介機構有規範作用,對保險公司自身也有很大影響。此前,為了控制保險公司之間的無序競爭,規定保險公司給代理機構的手續費和傭金收入計入成本,超出部分征稅。但由於兼職機構並沒有通過正規發票收取手續費,這壹規定並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如果采用統壹發票,各保險公司在支付手續費(傭金)、公估費、勞務費等中介費用時。對保險中介,必須在發票背面附上業務信息說明,包括險種、保費金額、被保險人等。,而白條和自制發票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手續費超過8%,保險公司也會繳納相應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