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壹個很古老的稅種,具有悠久歷史的印花稅主要有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等稅目。企業需要按照相對應的類型合同選擇正確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壹:購銷合同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補償、易貨等合同,此類合同按照購銷金額的0.03%繳納印花稅。印花稅不是單方面的交稅,而是買賣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國家稅務局繳納印花稅。
二: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類型的合同,此類合同按照加工或承攬收入的0.05%繳納印花說。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待合同生效之後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分別申報此合同的印花稅並且按時繳納稅款。未按期申報並且繳納稅款的,經地方稅務機關核實之後,會出具責令限期報告。
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此類合同應按照承包金額的0.03%繳納印花稅。印花稅中,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不含增值稅,有合同甲乙雙方分別在合同生效之後在電子稅務巨系統按照實際合同金額乘以相對應的稅率申報並且繳納稅款。
除了以上詳細列舉的幾個稅目之外,印花稅還有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類型的印花稅稅目,每個稅目的稅率也不壹定都相同。有個比較特殊的就是權利許可證照,這是按每件5元的價格貼花的。因此我們在繳納印花稅時需要按照所規定的稅率進行申報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