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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服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無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商譽等。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可以依法轉讓。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有兩種方式:壹是轉讓使用權,二是轉讓所有權。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是無形資產的租賃,而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主要表現為無形資產的出售。此外,還包括以無形資產清償債務,以無形資產換取非貨幣資產。無形資產以不同方式轉移時,相應的會計處理方法也不同。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稅目註釋》,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營業稅,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稅率為5%。由於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無形資產應交營業稅的會計處理也相應不同。

(壹)轉讓無形資產應交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只是將部分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轉讓方仍保留對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受讓方只能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合理使用,無權轉讓。在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的情況下,由於轉讓企業仍擁有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此不核銷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與轉讓有關的各項費用計入其他業務費用。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應繳納的營業稅屬於與轉讓相關的支出,故計入營業稅及附加。

例如,A公司與H公司於2002年底達成協議,A公司於2003年允許H公司使用其商標中的壹個商標,H公司於2003年每月初向A公司支付商標使用費5萬元。甲公司的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每月初收取商標使用費時:

借方:銀行5萬元。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5萬元

同時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50,000× 5%)並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方:營業稅及附加2500。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2500。

(2)出售無形資產應納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出售無形資產是無形資產所有權轉移的主要形式,出售方不再保留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不再擁有對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在出售無形資產的情況下,由於出售企業不再擁有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註銷已出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即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和相應的減值準備),將出售無形資產的實際轉讓收入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應繳納的營業稅,作為相應營業外收入的減少或營業外支出的增加。

如B公司2003年7月18日出售壹項專利權,收入30萬元,應繳納營業稅15萬元。該專利權賬面余額為23萬元。計提減值準備65,438+00,000元,故B公司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銀行30萬。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10 000

貸款:無形資產23萬。

營業外收入65,000

應交稅費-營業稅15 000。

(3)用無形資產抵減債務時應納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以無形資產清償債務是企業債務重組的壹種方式。這裏轉讓的是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該註銷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用於抵償債務。根據債務重組的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時,按照所清償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債務,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相關稅費的差額,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比如C公司欠K 50萬元貨款,因資金周轉困難短時間內無法支付貨款。經協商,於2003年8月15日達成協議,K企業同意C公司立即以壹項專利權清償債務。該專利權賬面余額為42.5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本次專利權轉讓應繳納的營業稅為25000元(即425000×5%),故C公司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應付賬款500,000。

貸款:無形資產425 000

應交稅費-營業稅21250

營業外收入53750

(4)無形資產換為非貨幣性資產時應繳納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將無形資產轉換為非貨幣性資產屬於非貨幣性交易。這裏轉讓的是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註銷交換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根據非貨幣性交易的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在不涉及溢價的情況下,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入賬價值。涉及溢價的,支付溢價的企業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溢價和應繳納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接受溢價的企業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溢價和應確認的收入及應繳納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比如D公司用自己的壹項專利換了M企業的壹臺設備(不需要安裝)。D公司專利權賬面余額45萬元,減值準備10萬元,公允價值40萬元。該設備在M企業的賬面原價為50萬元,折舊10萬元,公允價值40萬元。D公司換入的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歸個人使用。這裏的專利權和設備交換交易不涉及貨幣性資產或溢價,因此屬於非貨幣性交易。D公司就交換的專利權應繳納營業稅2萬元(即40萬× 5%),該設備按賬面價值35萬元入賬(即45萬-10萬元)加上應繳納的營業稅2萬元。那麽D公司的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方:固定資產370 000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100 000

貸款:無形資產45萬。

應納稅款-5號文件(1997)關於繳納營業稅2萬元的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調整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由現行的5%提高到8%。營業稅稅率提高後,除銀行、保險公司總公司繳納的營業稅外,其他金融、保險企業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中央財政收入,原按5%稅率征收的營業稅返還地方財政收入,上調3%稅率征收的部分返還中央財政收入。第七條規定,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上調後,營業稅所附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仍按原稅率5%征收,上調3%稅率的部分予以免征。額外收入仍屬於地方財政收入。第八條規定,提高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後,目前由地方稅務局下屬征收機構征收的黃金保險企業營業稅,將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下屬征收機構征收。其中,原稅率5%征收的部分由地方稅務局下屬征收機構征收,上調3%的部分由國家稅務局下屬征收機構征收。銀行和保險公司總機構繳納的營業稅,繼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直屬稅務征收機構征收。與營業稅同時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稅務局下屬的征收機構負責征收。

這次調整兩年多,企業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設置了“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國稅、地稅征收的營業稅壹並納入,提高稅率3%的部分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查“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妳分不清國稅和地稅交了多少稅。如果有結余,不管是國稅還是地稅。

示例:借項:營業稅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國稅)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地方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地稅)

其他應付款-應付教育附加費

這樣可以明確區分國稅和地稅應該交多少,便於檢查和核算。

建造合同是建築企業為建造壹項或多項在設計、技術、功能和最終用途上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對於合同收入的確認時間,有三種建造合同標準:1。對於跨越壹個或幾個會計年度且在資產負債表日尚未完工的施工期較長的建造合同,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當期已完工工程的合同收入;2.對於在上壹個財政年度開始並在本年度完成的建造合同,收入將在合同完成的當期確認;3.可以確認當期發生的賠償費用(即合同變更、索賠、裁決等引起的額外收入。)發生。

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建築安裝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1。實行竣工後壹次性結算工程價款方法的工程合同,為合同竣工,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結算工程合同價款之日;2.采用旬末或月中預付款、月末結算、竣工結算方式的工程,以月末與承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日期為準;3.將工程分為不同階段並按工程進度分期結算工程價款的工程合同,以每月月底已與承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日期為準;4.采用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合同,以與承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日期為準。

顯然,合同收入的確認、建造合同準則和相關稅法在時間和金額上存在差異。例子如下:

某建築公司與某客戶簽訂施工合同,總金額為654.38+0萬元。該工程於2002年7月3日開工,2003年2月654.38+00日竣工。2002年底合同預計總成本為80萬元,2002年底實際成本為20萬元。雙方實際根據工程進度分期結算工程價款。2002年結算金額為654.38+0.5萬元,實際收到的結算價款為654.38+0.5萬元,營業稅稅率為3%(不含教育費附加等稅費)。本公司的會計處理是:

2002年:

1.實際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造價20萬元。

貸款:應付工資、原材料等。20萬元。

2.記錄已結算的項目價格。

借方:應收賬款150000

貸款:工程結算150000。

3.記錄收到的項目價格

借方:銀行存款150000。

貸:應收賬款150000

4.計算完成進度= 20÷80×100% = 25%;2002年確認的收入=100×25%=25(萬元);2002年確認的毛利=(100-80)×25%=5(萬元);2002年確認的合同成本=25-5=20(萬元)。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20萬元。

工程建設-合同毛利5萬元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25萬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7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7500。

雙方結算的工程價款為654.38+0.5萬元,納稅義務發生在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金額為雙方結算的工程結算款,實際繳納的營業稅應為0.45萬元(654.38+0.5× 3%)。此時“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為貸方余額0.3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4500。

貸款:銀行存款4500。

2003年:

實際花費60萬,結算價格85萬,實際收到結算價格85萬。

1.實際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造價60萬元。

貸款:應付工資、原材料等。600,000.

2.記錄已結算的項目價格。

借方:應收賬款850000。

貸款:工程結算85萬元

3.記錄收到的項目價格

借方:銀行85萬。

貸:應收賬款850000。

4.2003年完工進度= 80÷80×100% = 100%;2003年確認的收入=100×100%-25=75(萬元);2003年確認的毛利=(100-80)-5=15(萬元);2003年確認的合同成本=75-15=60(萬元)。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60萬元。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50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75萬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2500元。

雙方結算的工程價款為85萬元,此時實際繳納的營業稅應為2.55萬元(85×3%)。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5500元。

貸款:銀行存款25500元。

5.工程竣工時,“工程建設”余額與“工程結算”余額進行套期保值。

借方:工程結算1000000。

貸款:項目建設-合同毛利20萬元。

工程建設-合同費用80萬元

可以看出,企業在計算繳納營業稅時會存在時間性差異,項目完工時“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的借貸金額最終為零。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流轉稅。營業稅以營業額為基礎。營業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從3%到20%不等。

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營業稅”明細科目,核算應交營業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本科目貸方登記應繳納的營業稅,借方登記已繳納的營業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未繳納的營業稅。

企業按照營業額和適用稅率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企業銷售不動產,計算應納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實際繳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0×9年8月,某管理咨詢公司月收入500萬,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9月7日,A公司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繳納了8月份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不考慮其他稅費。

(1)計算應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時:

借:營業稅及附加275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5萬元。

——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17 500。

——應額外支付7500元教育費。

(2)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50,000。

——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17 500。

——應額外支付7500元教育費。

貸款:銀行存款27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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