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蚌埠市地方稅務局的下屬單位

蚌埠市地方稅務局的下屬單位

(壹)懷遠縣地稅局、五河縣地稅局、固鎮縣地稅局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2、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全市地方稅收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編報、分配本地區稅收收入計劃,組織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負責本地區地方稅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本地區地方稅收業務。

4、負責社會保險費、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基金(費)的征收管理。

5、監督檢查本地區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負責地方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8、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9、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10、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11、承辦市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蚌埠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負責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依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地方稅收稽查和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涉稅案件;指導、協調地方稅務系統稽查工作。

(三)蚌埠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分局

負責重點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集中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稅收分析等;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工作,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四)蚌埠市地方稅務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

負責區內地方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稅收分析等;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五)蚌埠市地方稅務局涉外分局

負責轄區內涉外稅源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涉外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稅收分析等;負責涉外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涉外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工作,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六)蚌埠市地方稅務局龍子湖分局、蚌山分局、禹會分局、淮上分局

負責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和涉外稅源以外稅源的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稅收分析等;負責稅法宣傳和咨詢輔導;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 上一篇: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 下一篇:影視廣告專業有哪些就業方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