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材料少。推進“壹次辦好”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要以結果為導向,從部門提交材料入手,減少材料提交數量,明確材料提交的目的,因為什麽?為了什麽?越少越好、越少辦理實效就會越快。
二、程序減。審批制度“壹次辦好”要在內部流程上做減法,有些甚至要做除法。避免申報材料重復提交、反復提交,優化流程、簡化手續。
三、速度快。省裏已經對審批制度“壹次辦好”列出十大提升行動。“3545”是指3個工作日辦理完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辦理完不動產抵押,45個工作日辦理完項目工程建設,要有時間就是金錢的意識。
四、效率高。落實審批制度“壹次辦好”要有今日事今日畢的緊迫感和事業心,面對“壹次辦好”給出的時間表、路線圖,我們要積極對接好、貫徹好,真正讓營商環境政策落地開花。
五、執法嚴。政務服務的過程也是執法的過程。“壹次辦好”營商環境的打造,猶如壹個硬幣的兩面,我們壹手要便民利民惠民,另壹手還要依法依規,決不能突破法律底線,踐踏法律紅線辦事、做事。
六、服務優。我們要態度熱情,笑臉相迎,辦理過程要處處體現出政府的優質高效服務。深層次優質服務還體現在對業務、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上,只有熟才能生巧,只有熟才能找到辦法。
七、態度好。從事政務服務的每壹名工作人員都是政府的形象代言人,每壹扇窗口都是營商環境的積極宣傳者。要端莊大方、語言溫馨、面帶微笑、話語熱情,通過服務充分展現政府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