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印花稅法規定: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自2022年7月起不再有按月的計征方式。原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將自動轉換為按季申報,無需另行申請。
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可自行查看稅(費)種認定信息,具體路徑為:我的信息—納稅人信息—稅(費)種認定信息。
二、按次申報無需認定稅種,可直接申報
印花稅按次申報不需要做稅種認定,直接登錄申報即可。具體操作如下:
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納稅申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進入印花稅稅源采集—新增稅源—納稅期限選擇“按次申報”。
三、建議按期申報
按次申報可能會遺漏或逾期,逾期將影響納稅信用等級,建議調整為按期申報。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納稅期限的通告》(廈稅通告2022年第2號)
(壹)納稅人按次申報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應稅營業賬簿均可按次申報繳納印花稅。
(二)按次申報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三)現按次申報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整為按期申報。
納稅人對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應稅營業賬簿均可選擇按次申報,如需調整為按期申報,可以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調整稅(費)種認定。
四、按次申報、按季申報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