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大部分省市已經可以進行匯算清繳,全國各地也陸續開通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功能。結算開通後,相信大家壹定有很多問題。以下分享個人不結賬的後果?
個人不結賬的後果1 1。每個人都需要算賬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文件,有兩種情況需要解決:
(1)2020年預繳稅額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2)2020年綜合收益超過654.38+0.2萬元,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我為各位網友準備了壹張對比圖,大家可以據此對號入座:
二、不按規定辦理結算會有什麽後果?
(1)如果納稅人有退稅需求,年度匯算清繳後是否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2)納稅人需要補繳稅款(免於匯算清繳的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追繳稅款和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未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個人不結賬的後果;2什麽情況下需要結賬?
根據規定,取得綜合所得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進行匯算清繳:
(壹)從兩地取得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年度收入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後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壹項或者多項,年度綜合所得減除專項費用後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的;
(4)納稅人申請退稅。
以上四種情況,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如果在工作中更容易獲得報酬,但是獲得收入的途徑並不是唯壹的,那麽妳壹定要記得結算報酬。
不結賬會有罰款嗎?
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壹種是稅務機關的錯誤,壹種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錯誤。
首先,稅務機關。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
先說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稅,不受規定期限的限制。
註意,沒有時間限制,證明了事態的嚴重性!
其他相關處罰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多列費用或者少列、漏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屬於偷稅。
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個稅的最終匯算清繳不容小覷。壹旦不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還要加滯納金,甚至會被判重刑。所以任何時候都要認真履行納稅義務,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可估量的麻煩。
個人不結算會有什麽後果?3不結算會有什麽後果?
1.納稅人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隱瞞收入的;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發布的《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個人所得稅申報弄虛作假、虛假申報,對個人信用產生負面影響。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
綜合收益具體包括什麽?
綜合所得扣除項目包括: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扣除扣除項目後,對照7級稅率表計算個稅。
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1,基本扣費:6萬元/年。
2.專項扣除:
(1)醫療、養老、失業社會保險費;
(2)住房公積金。
3.專項附加扣除;
(1)兒童教育;
(2)繼續教育;
(3)大病醫療;
(4)住房貸款利息;
(五)房屋租金;
(6)贍養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