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異常狀況:首先妳需要確認公司具體的異常狀況。異常狀態可能是由於未按時上報年度報告、未繳納年費、變更註冊地址、未辦理變更手續等原因造成的。了解異常的具體原因對於後續的取消步驟和要求非常重要。
2.糾正異常事項:根據異常原因,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糾正。可能需要補交滯納金,提交未報告的年報,辦理地址變更手續。確保在整改期限內完成相關要求,避免追加處罰和後續問題。
3.提交註銷申請:完成異常事項更正後,提交異常公司營業執照註銷申請。根據當地要求,填寫註銷申請表,準備相應材料,如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明、異常原因說明、註銷申請表等。
4.清算程序的完成:如果公司有財務、債務或股東權益需要處理,可能需要先完成清算程序。清算程序包括處理公司的資產和債務,解決與股東和債權人的權益關系。
5.支付解約費:根據當地規定,支付相應的解約費,並提供支付憑證。
6.辦理稅務註銷:完成稅務註銷手續,包括申請稅務註銷和辦理稅務清算。
7.等待審批,領取註銷回執:提交註銷申請後,需要等待相關機構的審批。壹旦批準,您將收到取消收據或取消通知。根據當地規定,可能需要親自到相關機構領取註銷回執,或者郵寄領取。
註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及所有公章。
2.法人實名賬戶信息。
3.清算組成員的身份證信息。
4.完整的稅務信息(包括開票設備和剩余發票)。
5.銀行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6.過去三年的電子財務報表。
7.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吊銷營業執照的條件:
1,依法宣告破產。
2.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原因出現。
3.因合並或分立而解散。
4.被依法責令關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4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第185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