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註銷不需要交稅,但是在註銷營業執照前需要先辦理稅務註銷。只有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後,才能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納規定: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二、什麽是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三、註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
將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註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壹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壹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