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觀察暗訪
10月30日2017,65438至10月30日65438+31,2065438對全旗各單位值班情況進行電話監督。10月30日上午10: 26,交警大隊電話無人接聽;電話監督165438+6月36日淩晨0點25分1點38分經信局電話無人接聽11點30分供銷社電話無人接聽11點40分國稅局電話無人接聽16438
2065438+2007年2月2日,兩次暗訪重點針對部分單位值班人員不在崗、值班電話掛手機的問題。* * *抽查了10個單位和部門。檢查中發現農牧局無人值守,撥通了值班電話。值班人員已離開機組,值班電話掛在個人手機上。經信局無人值班,值班人員已離開單位;黨校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醉酒在值班室睡覺;巴潤園管委會無人值守,值班電話掛在個人手機上。
2065438+2007年2月3日,兩個暗訪組對全旗20家單位進行了暗訪,重點檢查了節後工作情況和工作紀律。檢查中發現,百靈那達慕文化產業園壹名工作人員不在崗,未履行請假手續;壹名旅遊局工作人員未值班,經核實向旅遊局領導口頭請假,未履行請假手續。
第二,觀察暗訪的建議
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領會,引以為戒,現提出以下建議:
壹是全旗各單位要開展機關作風建設自查自糾活動,嚴格按照上級和我旗的規定,查找本單位或本部門存在的問題,註重解決問題,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二、蘇木各鄉鎮、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包頭市相關配套規定,以及我旗配套規定。蘇木各鄉鎮紀委和派駐蘇木的紀檢組不定期組織明察暗訪,對所轄各單位、各部門公車使用、停放、作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要加大懲處力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旗紀委反映,壹起查處壹起,讓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旗紀委要對典型問題進行點名通報,發揮警示和誡勉作用。
三是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監督檢查和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對春節期間暗訪發現的各類問題,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離崗人員進行談話、批評教育,單位形成書面報告,上報旗紀委(401室)。對執勤中發現的醉酒問題,約談黨校負責人,對當事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書面檢查。存在問題的單位要通過深入查找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推動改進工作作風,切實強化工作人員的自律意識。
暗訪報告二:為貫徹落實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文件精神,確保防汛工作落實,7月25日,由市作風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聯合郴州廣播電視臺、郴州日報社,對部分縣市防汛工作進行了暗訪。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壹、基本信息
暗訪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通過實地查看、電話詢問、查閱資料等方式,實地走訪了蘇仙區、桂陽縣、宜章縣的部分鄉鎮和中小型水庫。對部分水庫防汛抗旱責任人和地質災害隱患責任人進行了電話檢查。走訪結果表明,我市防洪工作總體是好的。壹是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大多數鄉鎮和水庫管理處都嚴格執行了領導帶班值班制度。蘇仙區五裏牌鎮、馬頭嶺鄉,桂陽縣歐陽海鎮、方圓鎮,宜章縣梅田鎮主要領導已帶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二是防汛臺賬有據可查。大多數受訪單位都有詳細的值班記錄。蘇仙長青水庫管理處詳細登記了水文信息記錄。桂陽縣方圓水庫管理處實時登記了水庫的水位和降雨量。三是傳達部署工作紮實。7月22日、23日、24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先後發布了2004號文件。14號、15號和第16,強調了防汛工作。走訪中發現,大部分縣、市、鎮及時將文件精神傳達到水庫、村組和隱患點。蘇仙區馬頭嶺鄉專門在鄉鎮幹部職工和村書記會議上傳達了市防指文件精神,對防汛工作進行了部署。宜章縣梅田鎮通過電話、短信、飛信群等方式,及時將上級的防汛精神傳達到村組。蘇仙區五裏牌鎮也於7月24日組織幹部群眾在牛星坳村9組進行了壹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二、存在的問題
從這次暗訪情況來看,雖然大部分單位總體情況是好的,但部分單位仍存在作風不實等問題。主要表現在:壹是個別鄉鎮值班人員脫崗。暗訪人員於上午10: 40到達宜章縣白石渡鎮政府,並於下午4: 00到達桂陽縣仁義鎮政府,發現上述兩個單位的值班室均已關閉,無人值班,值班電話被轉移到值班人員的手機上。接到暗訪人員電話已經10多分鐘了,值班人員匆匆趕來。二是個別單位未按規定上報水庫管護人員變動情況,導致未能將加強防汛信息及時準確傳達給水庫管護人員。當暗訪人員根據宜章縣水利局提交的防汛人員名單,致電宜章縣武陵鄉沙田沖水庫管理員鄧衛時,他表示已不再擔任水庫管理員。經查,市水利局在2015年4月要求上報水庫管理人員名單時,宜章縣水利局水利建設股工作人員羅芬請示分管副局長劉光明,同意2014年4月暫報水庫管理人員名單,事後壹直未核實更新。暗訪人員根據蘇仙區水務局提交的防汛人員名單,隨機抽查蘇仙區橋口鎮天鵝塘水庫管理人員廖曉林時,稱其已不再擔任水庫管理人員。經查,蘇仙區橋口鎮水利工程師鄧建飛在2065438+2005年5月天鵝塘水庫管護員發生變動後,未及時向蘇仙區水務局上報人員變動信息。
三、處理情況
根據《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和幹部工作作風問責暫行辦法》(湘組發[2065 438+03]10號)等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宜章縣白石渡鎮當天值班的水利工程師匡東平進行通報批評處理,對宜章縣白石渡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組長楊成華、副鎮長邱俊華進行誡勉談話處理。
(二)對桂陽縣仁義鎮當天值班的鎮政府辦公室主任、水利工作人員呂平進行通報批評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桂陽縣仁義鎮黨委副書記付進行誡勉談話處理。
(三)宜章縣水利局水利建設股工作人員羅芬受到通報批評處理,負有領導責任的宜章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光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對蘇仙區橋口鎮水利工程師鄧劍飛給予通報批評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胡百興予以誡勉談話。
四、工作要求
防汛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容不得半點馬虎,容不得半點懈怠,容不得半點大意。全市各級各單位要引以為戒,舉壹反三,進壹步高度重視防汛工作,防範強降雨引發的洪澇和地質災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壹要進壹步強化紀律,強化值班。各級各單位要修訂、補充和完善值班紀律。特別是要進壹步明確和細化紀律要求,加大對值班室脫崗不值班、值班電話轉手機等脫崗行為的處罰力度,防止出現空崗脫崗現象。二是進壹步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各級各單位要全面清理、查漏補缺,對責任人不明確或責任人已發生變化的水庫和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盡快明確具體責任人,把工作任務明確到每個責任人,提出責任要求。同時,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責任人及其變動情況。三是進壹步加強監管,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壹旦發現險情,要及時組織搶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防汛工作作風虛假、制度執行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