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付款人的登記範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2009年6月1日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不需要在地方稅務局辦理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必須復印在A4紙上,加蓋公章或簽字。)
1,社保繳納登記表(適用於公司);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需提供);
3.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流程
第壹步,準備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地點:地稅服務大廳。
第二步是註冊付款。地點:地稅服務大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所在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電話:12333)。
四。所需時間:半小時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說明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人應在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到地稅服務大廳對每個個人繳費人的基本信息進行詳細登記。
3.繳費人每月從1到15申報繳費。
4.社保費的代扣代繳和稅款抵扣是同壹個賬戶,繳費人必須保證在每月申報前將銀行存款全額扣繳。
5.登記後,繳納人須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開立扣稅(費)賬戶,並與銀行簽訂委托銀行扣稅(費)協議(可在地稅服務大廳領取或從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向地稅服務大廳提交其中壹份,否則不能通過扣稅(費)賬戶扣除相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在10個工作日之後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社保繳納登記:
1.靈活就業人員在地稅登記個人繳費後,地稅會將相關信息傳輸至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無需再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參保。
二、本市城鎮戶籍失業人員(不含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謀職業人員和采取靈活就業方式的再就業人員,均可辦理個人參保。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必須參加,基本醫療可以選擇參加或不參加。
三、靈活就業人員應持以下資料為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簡易社保登記:
(1)社保繳納登記表(靈活就業人員用);
(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須提供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註意:繳費人完成註冊後,需要在銀行簽署壹份扣稅協議,並將壹份復印件返還給地稅前臺工作人員,由地稅前臺工作人員為其錄入銀行賬戶,以便日後代扣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