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地區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和推廣應用,負責對支付清算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3.組織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會計核算系統的推廣應用及管理,負責對人民銀行會計核算風險的監督檢查,協同會計部門組織辦理會計年終決算工作。
4.負責各種支付工具的推廣、應用和管理,負責對銀行卡聯網通用業務的管理。
5.組織管理支付清算工作,對全州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系統內通匯業務進行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協調處理金融機構間以及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支付清算糾紛,並受理支付清算舉報,依法查處支付清算違規行為。
6.負責接受支付結算規章制度的咨詢,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7. 負責對清算系統、銀行卡跨行清算和同城票據交換及其他清算組織的服務收費業務進行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支付結算服務收費業務進行規範管理。
8.負責支付結算、聯行清算和會計核算的業務印章、編押機、密鑰、重要空白憑證等的管理以及支付密碼的推廣應用,負責各銀行機構支票、銀行本票的組織管理。
9.負責地區銀行機構代碼、參加人民銀行支付系統機構的行號編制申報和票據交換號的編制頒發。
10.采集、分析、研究支付結算、清算業務信息,向上級行提出可行性建議。
11.承辦上級行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