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的專用發票給用戶的壹***有三聯,即分別為發票、登記註冊和報稅聯,其中登記註冊在辦牌時存進交管部門檔案也就是妳的行駛證檔案裏,報稅聯是到國稅局交購置稅時存檔了,商家那裏應該還有壹張發票聯(如果他們沒有給妳),可以去咨詢壹下當初購車時的車行。
另外,辦補貼還需要合格證的復印件,在辦牌時合格證會被交警隊存檔,所以妳還得去交警隊把合格證復印壹下拿財政所才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於征收範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查驗機動車,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有關部門或者機構聯網核查的,申請人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車輛管理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型號或者有關技術參數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參數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騙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