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糾紛可以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訴訟解決。必須要看壹下所簽訂的合同具不具備法律的保護,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各地居間人返傭比例規定
委托人支付報酬是以居間人已為委托人提供了訂約機會或經介紹完成了居間活動,並促成了合同的成立為前提條件。所謂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屬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不能視為促成合同成立,居間人仍不能請求支付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後,可以按照居間合同約定向委托人請求支付報酬。這是居間人的主權權利。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61條規定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則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由於居間合同可以隨時終止,有時不免會發生委托人為了逃避支付報酬的義務,故意拒絕居間人已經完成了的中介服務,而後再與因中介而認識的第三人訂立合同。就此情況,居間人並不因此而喪失報酬的請求權,因為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是以委托人與第三人的合同成立為前提,而不是以該合同是否得到履行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