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減資的基本程序
內部決策程序
1,董事會制定計劃。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董事會應制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制定的減少公司註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等。
2.股東大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第37條和第43條規定,股東會應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對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股東大會應對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方案進行表決,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形成由全體股東簽字的股東大會決議。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註冊資本屬於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的事項,因此在減少資本時,應當對公司章程進行相應的修改。壹般來說,這個問題可以在討論減資的時候壹起討論解決。
(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註冊資本的減少會在壹定程度上動搖公司的資本信用基礎,進而影響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因此,在減資時必須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此,《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這裏的“通知”針對的是確切聯系方式已知的特定債權人;《公告》主要針對無法聯系的特定債權人和不特定潛在債權人(社會公眾)。通知和公告是公司在減少資本時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違反這壹義務的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時,未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需要註意的是,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能對公告的方式和頻率有具體要求,需要在辦理前與工商主管部門進行溝通,按其要求辦理。
(4)債權人保護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債權已經到期,他當然有權自由選擇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尚未到期,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公司拒絕或遲遲不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立即清償債務。
(五)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179條第2款規定: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載明減少的註冊資本和/或實收資本。
辦理公司減資手續。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在股東會作出決議後,依照《公司法》履行通知債權人和處理債權債務的義務,然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前次股東大會決議(主要說明減資情況、減資金額、減資方式、減資後最新資本結構等。);
3.刊登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報紙;
4.經公司股東大會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5.新股東大會決議(主要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其他變更);如果減資後原股東不變,只需召開股東會並作出股東會決議(即新的股東會決議和以前的股東會決議可以合並為壹個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對照表)或新章程;
7.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
8.減資驗資證明(減資後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最低限額);
9.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甲:法人)和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乙:自然人);
10,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室提供的加蓋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專用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公司章程復印件。
請點擊:貴陽公司註冊、海口公司註冊、鄭州公司註冊查詢各地區業務。
工商註冊多少錢?找曼德企業服務,公司安全高效,稅務顧問專業,曼德企業服務是壹站式服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