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公司稅後利潤首先必須用於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比例為10%,公司法定公積累計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其後剩余利潤才用於分配股東。
而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利潤,經股東會決議後可用以轉增註冊資本、增加股東的出資額,前提是所留存的法定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2、股東增加出資。
公司股東還可以將貨幣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作價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貨幣存入公司所設銀行賬戶,非貨幣出資則需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3、新股東投資入股。
增資擴股時,投資人可通過投資入股的方式成為公司的新股東。新股東投資入股的價格,常見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公司凈資產與註冊資本之比,溢價部分則計入資本公積。
二、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流程
1、董事會制訂增資擴股方案。
增資擴股方案內容包括目的、方式、增資數額、程序、負責人等作說明,並經董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
2、股東會審議增資擴股方案並進行決議。
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屬於公司的特別決議,需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此外,還有兩點需要註意:
(1)國有獨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由董事會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國有獨資或控股公司進行增資擴股還需報經國資部門批準,金融企業進行增資擴股還需報經相應的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還需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2)涉及到以未分配利潤和法定公積金轉增註冊資本的,需聘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確定公司財務狀況作為轉增註冊資本的依據。
3、繳納出資。
投資人可通過貨幣、實物、知識產權以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而以公積金、未分配利潤轉增註冊資本的,若公司章程無特殊規定,應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4、驗資。
股東繳納出資後,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驗資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合法、真實,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5、召開股東會。
驗資結束後,公司即應召開股東會,完成增選及章程修改事宜;並且應該就新董事會,來進行對公司管理層的改組。最後,根據股東會決議對股東名冊進行修改和出資證明書的簽發。
6、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需到工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及新選董事、監事的備案手續以及到銀行、稅務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三、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的註意事項
1、貨幣出資:
(1)新股東(投資人)開立銀行賬戶投入資本金時應在銀行單據備註“投資款”;
(2)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投入資金,需提供銀行相關賬單原件。
2、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
(1)用於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2)以非貨幣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相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3)以實物或無形資產出資的須經評估,並提供評估報告;
(4)非貨幣出資需在投資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移過戶手續及報備案。
3、以未分配利潤轉增註冊資本的轉增比例:
(1)轉增比例過高,會影響公司賬面業績(主要是利潤率);
(2)轉增的未分配利潤需要扣除應提未提的折舊和應納未納的稅收,壹旦轉增比例過高,會涉及到較大數額的折舊及納稅調整。
4、以上市為目的進行的增資擴股: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以及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能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不能發生變更。
因此在壹定期限內,以上市為目的進行增資擴股的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實際控制人不能發生變更,公司的主營業務也不能發生重大變化。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優先認購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公司增資擴股時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另有約定的除外。
6、增資擴股的稅務問題:
以未分配利潤和任意公積金轉增註冊資本,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自然人股東取得的轉增資本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法人股東無需繳稅)。
用於轉增的未分配利潤應當扣除截至轉載時點應納的稅收金額,因為公司很可能沒有按期繳納稅款,或者繳納日期晚於轉增日期,則在增資擴股時首先需要扣除相應的稅款。
7、開設驗資專用銀行帳戶:
為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在增資擴股時,如果新加入的股東以貨幣出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註意:新股東(投資人)若為法人,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凈資產投資比例。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