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7月初,部分地區根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逐步調整社保基數。例如,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2477元,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根據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2017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也將上浮。
中央銀行將實施新的外匯政策
2016,16年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30日起施行。其中,對個人外匯相關政策進行了嚴格規定:自7月1日起,個人銀行賬戶及其他銀行賬戶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含20萬元)、等值外幣超過654.38+0萬美元(含654.38+0萬美元)的跨境轉賬需進行大額交易申報,禁止購買境外債券和保險產品。如有違規,資金將被禁止出境三年,是否涉及“洗錢”將接受調查。"
全面實施身份證異地受理。
三年來,全國公安機關清理重復戶口306.7萬個,全國公民身份號碼重復人數由1.71.000人減少到8人,全國異地簽發居民身份證668萬張。7月1日,今年,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招領丟失“三項制度”在全國全面實施,細化落戶難政策,爭取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
簡化稅務行政許可程序
簡化驗收文件。為進壹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文書,提高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效率,公告簡化了可即時辦理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受理文書,授權省稅務局確定即時辦理事項範圍。此外,公告還規定了網上受理申請的確認方式。
提供代理報紙轉發服務。部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的上級稅務機關實施,納稅人按規定直接向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提交申請材料,往往導致交通不便。為進壹步方便納稅人,《公告》增加了主管稅務機關代轉申報資料的方式,規定了代轉申報資料的適用情形、時限和方式。
簡化申請材料。隨著“多證合壹”改革的推進,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機關已經掌握或可以通過政府信息獲取的相關證照、批文等信息。因此,公告簡化了上述許可和批準文件。此外,《公告》明確,申請7項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時需要提交的“經辦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兩項材料由紙質材料調整為查驗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紙質復印件。
咨詢服務可以預約。關於稅務行政許可相關問題的咨詢,現有的現場咨詢、電話咨詢等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時間和地點的限制。因此,《公告》在現有咨詢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增加了預約服務模式,規定通過官方網站、電子郵件或移動稅務平臺等預約服務渠道,可以24小時進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問題的咨詢。
改進文獻傳遞方式。為方便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的納稅人,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送達文書的規定,公告明確了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送達方式,並規定了上述送達方式的適用情形和送達時限。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下調。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降低征收標準後,兩項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收入劃分和使用範圍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7月1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
為進壹步減輕企業負擔,財政部近日下發《關於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的通知》(財稅[2017]50號),決定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通知生效時間為7月17日至7月1日。在此基礎上,國務院近日出臺了新的降費措施:7月1日起,在工程建設領域進壹步清理規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規範能源領域政府非稅收入電價附加費;暫免銀行和保險監管費;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銷售平臺系統應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後臺連接。
《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6、2017號)規定,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當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發票內容,不得按照買方要求填寫與實際交易不壹致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會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後臺進行接口,導入相關信息進行開票。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壹致。如不壹致,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
普通增值稅發票需要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6號,201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賣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賣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壹欄填寫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收購農產品抵扣方式的調整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買農產品,取得壹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增值稅為進項稅額;
(二)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購貨發票的,按照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購貨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進價和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人從批發和零售環節購進免征增值稅的蔬菜和部分鮮肉鮮蛋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
所謂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生產的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農產品所開具的普通發票。
(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行生產銷售或者委托加工貨物,稅率17%維持原抵扣。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本期用於生產的農產品已按稅率11%(扣除率)÷11%×(簡並稅率前扣除率-11%)。
部分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7月17日起,部分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財稅[2017]37號文附件2所列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出口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外貿企業在2065438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貨物,購進時已按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3%的出口退稅率;購買時已按1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執行11%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在2065438年8月31日前出口的本通知附件2所列貨物,執行13%的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妳可以書面要求國稅機關使用印有妳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印有公司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9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細則》的規定,向國家稅務機關書面申請使用印有公司名稱的增值稅納稅人通過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券)。
第8-10代表批次發票代碼由省級稅務機關在501-999範圍內統壹編制。
對於資產管理產品運作過程中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資產管理產品的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需要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產管理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7]2號)規定,2017年7月1日以後,資產管理產品運作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為增值稅納稅人,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試點實施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相關稅收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試點稅收政策中,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直接投資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兩年,涉及2017年7月起個人所得稅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實施《稅收規範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貫徹稅法,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保護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收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自2065438年7月1日起施行。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執行情況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第3號第2016號)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17年7月起施行。
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在2017年底前完成對存量高凈值個人賬戶的盡職調查,在2018年底前完成對存量低凈值個人賬戶和所有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進口貨物暫定稅率的商品範圍縮小到805種;對鉻鐵等213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其中50個稅目的暫定稅率為零。
2065438+2006年2月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稱,《2065438+2007關稅調整方案》規定,自201,2065438+2007年7月起實施第二次降稅;從2017、1起對822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暫定稅率適用的商品範圍從2017、1減為805項;對鉻鐵等213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其中50個稅目的暫定稅率為零。
稅收征管互助多邊公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效實施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4號)明確,我國於2013年8月27日簽署了《稅收征管互助多邊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於2015年7月10日經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2015 10 6月16日,中國向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交存了《公約》批準書。根據公約第28條的規定,公約將於06年2月16日對中國生效,並從07年2月17日開始實施。《公約》可以使中外溝通渠道更加暢通,各國稅務機關更容易通過協商就稅收政策達成共識,從而營造公平透明的稅收環境,降低重復征稅的可能性。
買車不壹定要去4s店,也可以在超市買。
商務部發布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實施。新規最大的壹個特點就是打破了品牌授權銷售的單壹體系,實行授權和非授權兩種模式。換句話說,在未來,朋友們不必去4S的商店買車。未來汽車超市、汽車專賣店、汽車電商將是汽車銷售的新形式。消費者甚至可以直接從廠家買車,降低了購車成本。
增值稅率13%退化為11%。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起,增值稅稅率13%簡並為1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空氣、熱水、燃氣、居民用煤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書報。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延長至36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11號)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7年7月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自2017年7月取得。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您應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別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審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抵扣憑證,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2009〕617號)執行。
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從17年7月起,個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費用,可以在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外扣除。
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費用,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為職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費用,應當計入職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照上述限額扣除。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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