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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每個工作都有培訓期,壹般是七天。如果能通過,就發工資。然後有朋友問,那幾天的培訓費可以稅前扣除嗎?關於這個問題,接下來我就和朋友壹起來了解壹下員工培訓費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1.員工培訓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2015年6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63號)。通知內容如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1.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2.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註冊、實行查賬征收和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3.本通知自2015 1起執行。

二、政策回放:高新技術企業教育經費抵扣從試點到擴大

1,原稅[2013]第14號,改為2014 12 31,註冊地在中關村、東湖、張江、合蕪蚌四個試點地區,實行審核征收,由試點地區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2.新財稅[2065 438+05]63號文打破地域限制,適用於所有在中國註冊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審核征收。

三,那麽我們總結壹下,現行的按行業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的規定。

1.壹般企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2.技術先進型服務型企業標準:根據《關於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型企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9號)第壹條第二款規定,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經認定的先進技術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3.高新技術企業標準:根據財稅[2015]63號,2015 1,在中國境內註冊並實行查賬征收的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額,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使用。超出部分應允許結轉並在未來納稅年度扣除。

4.軟件企業的標準比較特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2009〕202號),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65438號+0)。軟件生產企業應當在職工教育經費中準確劃分職工培訓費用,不能準確劃分的余額和準確劃分後的職工培訓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按照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扣除。

第四,最後說壹下職工教育經費的範圍。

《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和使用管理的意見》(洛鳴〔2006〕317號)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支出範圍包括:

1.入職和轉崗培訓;

2.各種崗位適應性培訓;

3.在職培訓、職業技術水平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培訓支出;

7 .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費用;

8.購買教學設備和設施;

9.員工崗位自學獎勵費;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其他與職工教育有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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