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做好曲靖市2010非教育機構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曲石人〔2010〕30號)和《宣威市2065 438+00非教育機構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紫萱〔2065 438+00〕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為宣威市公安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根據檢測站工作實際,計劃通過公開考試招聘10名高校畢業生。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壹、招聘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全國、省、曲靖市節能減排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我市節能工作目標,加大節能執法力度。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作風踏實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和技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身體健康,35周歲以下(9月30日及以後出生,1975);
7.是宣威市的學生或者有宣威戶口。宣威市外來學生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8.同等條件下,有C證及以上者優先;
9.2010高校畢業生須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後,方可辦理錄用(聘用)手續;
10.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符合註冊條件的情形如下:
1.2010在讀且未畢業的學生;
2.軍人;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過去在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中有過下列情形的人員:考試作弊的,報考時填寫虛假信息的,進入資格復審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資格復審的,進入面試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面試的, 以及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錄用)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請且未在所報考崗位工作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擬招聘崗位數量、學歷要求、必修專業及考試類別。
(1)事業單位招聘的崗位專業性強,技術性強。為選拔專業人才,體現公平公正,本次公考招聘的職位和專業按照文學、經濟、工業、醫藥衛生臨床醫學、管理、計算機、信息科學六大類合並,實行“平行考試”。允許相近相關專業畢業生報考。
(2)考試以A類試卷命題為主,即專科以上統考A類試卷。
(三)招聘崗位、人數、學歷要求、必考專業及考試類別詳見下表:
曲靖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2010考試招聘計劃高校畢業生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學歷要求招聘專業考試類別
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
招聘崗位:宣傳員人數:1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招聘職業: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學、新聞傳播學、漢語言文學、中文、文秘考試類別:文學。
金融學1大專及以上會計學、會計學、財務會計、會計電算化、會計電算化經濟學
招聘崗位:車導人數:1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招聘職業:汽車、汽車工程、汽車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考試類別:工業。
招聘崗位:醫務人員數量:2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招聘職業:臨床醫學、臨床醫學、社區醫學、全科醫學考試類別:臨床醫學專業。
招聘崗位:辦公室人數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招聘職業:刑偵、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學技術考試類別:文學
招聘崗位:辦公室人數:1學歷要求: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計算機登錄1大專及以上計算機及相關專業考試類別:計算機與信息科學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方法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壹)報名時間:9月27日-9月30日2010。
(2)報名地點:宣威市人事局人才市場。
(三)報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加分證明、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2010畢業且未還清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證明報名,並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但必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後才能辦理錄取(聘用)手續。如果妳不能按時拿到,妳將被取消資格。
2.其他學歷的報考人員應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補充證明材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明、報考人員書面就業保證書、市人事、教育或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及畢業學校或學校。
3.畢業生報名時,每人須交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三張,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壹式兩份,考試報名信息卡壹份。
4.畢業生報名時,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現場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
5.招聘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可以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並書面說明,經市人事局審核,曲靖市人事局批準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6.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壹個職位,不能重復報名。
(4)報名費:
根據曲發改費[2008]50號文件,考試報名費為100元/人。收取的費用用於組織報名、制作試卷、評卷、制作準考證、租用考場、監考、運送和保管試卷、公布成績等。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1)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 *科目主要測試* * *基礎理論知識,復習資料為《雲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應試教程(2010版)》;專業科目測試本專業的專業知識,復習用書,命題參考現行高校教材。
考試總分為250分,其中公共科目100分,專業科目150分。
(二)考試時間:2010 10 31。早上8點?30-11?00 * * *科目,下午2點?30-5?00專業科目。
(3)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必須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七。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於2006年9月16日至2006年9月27日通過曲靖人事信息網(www.ynqjrs.cn)、曲靖日報、宣威電視臺、宣威市政府門戶網站(www.xw.gov.cn)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八、實施計劃、招聘計劃和面試計劃的審批。
(壹)《實施方案》由市人事局根據事業單位招聘政策制定,經曲靖市人事局批準後方可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表》由市人事局匯總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後方可向社會公布,壹經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組織不得更改。
(三)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需在筆試後進行面試。《面試方案》及面試具體辦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實施方案》制定,經市人事局審核,曲靖市人事局批準後,方可組織面試。壹旦獲得批準,就必須遵循實施計劃和訪談計劃。
九、面試工作的實施
(壹)嚴格按照批準的實施方案和面試計劃中規定的招聘方式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2)面試總成績100。
(3)如有兩名及以上面試人員,面試必須嚴格按照1: 2的比例進行。1面試人員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並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批後方可錄用,且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
(四)凡面試,嚴格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進行。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
1.加分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 * *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2.無加分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 * *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 × 50%+[面試成績]×50%。
(六)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自願放棄面試的,須在面試開始前壹周向市人事局提交退出面試申請表。否則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我市範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因應聘人員放棄面試造成的空缺,可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能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十、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曲[2065 438+00]39號、曲[2065 438+00]30號,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筆試加分政策如下:
(壹)符合加分和加分條件的人員。
1.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根據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0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意見,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就讀高校前居住在曲靖市市委、市政府確定的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332個貧困村的7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獲得10分。
(2)除上述第壹條規定的範圍外,就讀高校前戶籍在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的加8分;農村戶口的彜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口的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口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口的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為曲靖市7個土著少數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的學生,加5分。
2.優秀運動員:在高等院校學習期間獲得省運會、省市運會第壹名的曲靖生源大學畢業生,可免試錄取;獲得個人項目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三名者10分;獲得個人項目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獲得單項四至六名或七至八名的集體項目加5分;獲得國家壹級運動員證書加20分;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者加10分。
3.雲南省“選派到村任職”滿兩年並考核合格的高校,筆試加3分,到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邊境縣任職的加5分,任職滿兩年並考核合格的加5分,任職滿三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加6分,省級以上先進個人加9分,多次被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計;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
4.參加雲南省“三支壹扶計劃”,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參加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6.自2003年起在雲南省服務的“國家計劃西部誌願者”,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筆試加5分。
7.參加“西部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雲南省地方項目”滿2年並獲得金、銀、銅獎者,筆試分別得4分、3分、2分。
8.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撫養關系的養子女、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加分人員符合幾個加分條件的,只給壹個加分,不允許重復加分。
(二)加分需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本,經其上大學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市)區公安部門、縣(市)區民族宗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出具證明材料。
2.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牌、獎牌、證書,經曲靖市、省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並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雲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由縣(市)區級組織、人事部門核實並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雲南省“大學生西部誌願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誌願服務證》(該證須經縣項目辦認證)。
5.參加雲南省“三支壹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年審表,由縣(市)區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出具證明材料。
6.參加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由縣(市)區級人事部門核實並出具證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有革命烈士證明書和戶籍證明(須證明與烈士關系),由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核實,由當地縣(市)區證明。
(三)辦理時限
1.應聘人員在現場報名期間至6月65438+10月65438+10月下午5:30前,向市人事局人才市場提交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逾期承擔責任。
2.經市人事局審核後,填寫《2010曲靖市非教育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生加分匯總表》(附EXCEL格式電子文檔),於6月10前報曲靖市人事局審核。
3.符合加分條件的,經曲靖市人事局審核後,由市人事局進行公示。
十壹、免交報名費和免交報名費所需材料。
(壹)已在城鎮登記失業為“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憑其家庭戶口所在縣(市)區勞動部門出具的《零就業家庭聯系卡》及出具的證明。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中專畢業生,由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及證明。
(三)連續失業壹年以上的大中專畢業生,由其家庭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
(四)殘疾大中專畢業生,由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殘疾證》並頒發證書。
(5)家庭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為完全喪失土地且未出現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出具的完全喪失土地證明。
符合免交報名費條件的,在現場報名期間將上述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提交至市人事局人才市場,逾期自行負責。
十二、記錄(聘用)程序
1.筆試、面試結束後,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成績。
2.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公開考試招聘實施方案》的規定確定擬招(聘)用人員,即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選擇革命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殘疾畢業生、家庭特殊困難或父母均已下崗的畢業生。以上條件仍並列的,以筆試成績最高者優先;專業科目成績相同者,學歷高者優先;同等學歷者,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優先;同等學位證者,在學校會受到“優秀班幹部”或“優秀學生”的表彰。以上條件還是壹樣的話,面試成績高的第壹。
3.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擬報名(聘)人員進行考核,寫出書面考核材料。考試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
4.擬報名(錄用)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錄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市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轉發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關於轉發公務員體檢審批標準和操作手冊的通知》(曲石人[2010]26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而剩余的招聘崗位,可依次遞補,但只能遞補壹次。更換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5.其余通過其他方式聘用且面試、考核、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只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6.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報名(聘)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七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7.在辦理錄取(聘用)手續階段,因其他就業途徑放棄錄取(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錄取(聘用)手續開始前壹周向市人事局提交《曲靖2010非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普通高校畢業生錄取(聘用)棄權申請表》,否則視為違紀人員,建議相關聘用。因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可依次遞補,但只能遞補壹次,遞補人員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
8.經公示無異議,擬錄(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雲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雲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名單》2010。經市人事局審核後,報曲靖市人事局批準。被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和《雲南省個體聘用人員登記表》到招聘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9.時限要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於65438年2月9日前將辦理手續所需材料報送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報送曲靖市人事局審批擬聘用人員。
十三。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壹)建立曲靖市機動車安全技術第三檢測站(宣威)
2010公考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市公安局設有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市公安局、人事局和紀檢監察部門抽調。
(二)考試錄用工作的紀律和監督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人事部6號令的有關規定處理。
2.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對考試錄用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群眾的有關舉報和舉報,並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整個考試錄用工作應當在信息、過程和結果上公開,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3.整個考試錄用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下進行。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扣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或不具備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取消其報考、筆試、面試或錄(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觸犯刑律的相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就業政策、招聘原則、程序和條件的畢業生。否則,三年內,曲靖市組織、人事部門將不再發放入職計劃。
十四。其他人
(壹)市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面試、考核、體檢等事宜的,未按要求按時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考核、體檢和錄(聘)用資格。
(二)具體考試工作由宣威市人事局另行通知。
(3)本實施方案由宣威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宣威市人事局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