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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機構設置、幹部管理、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屬於正廳(局)級國家機關,省局機關內設25個處級機構(辦公室、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巡視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稅服務處、收入規劃核算處、財務管理處、督察內審處、政策法規處、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稽查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
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稅務學會、雲南省稅務幹部學校、《中國稅務報》社駐雲南記者站),下設16個州、市國家稅務局,137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和215個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雲南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雲南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享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壹、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雲南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雲南省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