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再就業優惠證的現象問題

再就業優惠證的現象問題

下崗工人再就業時,國家給予免稅、免費的壹系列優惠政策,本來是對弱勢群體的關心,可有的人卻利用優惠政策的空子,以逃避稅、費,致國家利益受損。2009年10月,安慶市太湖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整治發票犯罪專項行動中,成功破獲兩起冒用“再就業優惠證”領取發票的犯罪案件。

章某是太湖縣晉熙鎮人。2008年5月,章某冒用兩名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優惠證”辦理了稅務登記,取得了國家政策性稅收減免優惠。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章某以被冒用人名義,按月領購安徽省安慶市服務業定額發票,累計票面金額約40萬元,後以低於法定稅率的價格賣給城鄉個體戶,從中牟利。2007年3月以來,太湖縣晉熙鎮居民淩某低價進購安徽省安慶市服務業定額發票十余本,向該鎮個體戶出售牟利。

辦案民警通過調查掌握的情況看,壹些經營戶雇傭下崗職工來經營,給其壹些“借證費”、

“租證費”,然後憑借“再就業優惠證”辦理營業執照,以此達到偷逃國家稅費的目的。除此之外,有少數本不是下崗職工的人,卻通過壹定的手段來騙取“再就業優惠證”,以達到偷逃有關稅費的目的。 “利用國家對下崗職工的優惠政策從事發票犯罪活動,危害巨大。 ”安慶市勞動就業管理局的壹位工作人員表示,國家政策規定,享受下崗優惠的業主可連續三年免繳8000元稅金。這樣,犯罪分子在領購發票時基本就不需要納稅。 ” “除了國家稅收受損外,犯罪分子的行為還導致發票管理混亂。 ”壹位辦案民警說,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甲地發票流到乙地使用;有的單位非法開支無法入賬,往往購買發票充抵。

“再就業優惠證”為何“優惠”了不法商家?有關職能部門分析認為,資格審核難、管理缺位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凡是國有企業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且失業壹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都可申領“再就業優惠證”。

在申領“再就業優惠證”過程中,勞動保障部門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是辦理“優惠證”資格審核的主要憑證。如果下崗失業人員提出申領要求,在憑證齊全、公示無誤後,就要予以辦理,而對持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具體背景很難掌握。

有的下崗失業人員以壹定價格出租“再就業優惠證”;有的由於與經營者存在雇傭勞動關系,迫於就業壓力,與經營者串通壹氣,蒙騙調查人員,使工商部門很難把住營業執照審批這道關口,有效阻止“翻牌”行為。不法商家騙過勞動保障和工商部門後,到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時,因手續完備,稅務部門只能執行免稅政策,否則就是行政不作為。

  • 上一篇:幼兒園家長學校工作總結範文6篇
  • 下一篇:報考公務員的時候,我是以在職考生的身份報考的。面試後進入政審,原單位不同意報考。可以辭職參加政審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