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營業執照
想做家庭式外賣,需要去當地的相關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核定經營範圍,是家庭是外賣所經營的食品。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二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需置於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
2、衛生許可證
家庭外賣店還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經營者要保證生產場所處於比較幹凈的情況下,衛生許可證才能夠辦下來。之後還要辦理從業人員的健康證,領表、交錢,然後到指定醫院去做個體檢。
3、餐飲許可證
餐飲許可證也就是餐飲行業的經營許可證,經營者需要帶好相關資料,到當地的主管部門領取申請表申請。受理申請後,相關部門會對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條件不合規定的不予通過。
4、稅務登記
從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經營者還需要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號。帶上營業執照的副本及復印件,和經營者本人的身份證。個體工商戶開的小餐飲店,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
5、排汙許可證
在領取營業執照之前,經營者需到轄區內的環保部門和衛生監督部門申領排汙許可證,受理後,工作人員會上門去檢查指導。汙水不能納入市政汙水管道,要根據營業面積決定裝何種抽油煙機。
註冊公司的步驟
1、核名
領取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妳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可以使用這個名稱,*會核發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壹間辦公室,如果妳自己有廠房或者辦公室也可以,
有的地方不允許在居民樓裏辦公,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
3、編寫“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網站下載“公司章程”的樣本,修改壹下*可以了,章程的*後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壹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證函”聯系壹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壹張“銀行詢證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如
果妳不清楚,可以看報紙上的分類廣告,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的廣告;
6、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壹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證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妳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戶,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銀行會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證函上蓋銀行的章;
7、辦理驗資報告拿著銀行出具的股東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證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8,註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壹起交給工商局,大概3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9,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去銀行開基本戶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好是在原來辦理驗資時的那個銀行的同壹網點去辦理,否則,會多收100元的驗資帳戶費用,開基本戶需要填很多表,妳*好把能帶齊的東西全部帶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原件、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財章、法人章,開基本戶時,還需要購買壹個密碼器(從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銀行都有這個規定),密碼器需要280元,今後妳的公司開支票、劃款時,都需要使用密碼器來生成密碼;
10,辦理稅務登記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壹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必須有壹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壹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
申請領購發票如果妳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後*開始營業了。註意每個月按時向稅務申報稅哦,即使沒有開展業務不需要繳稅,也要進行零申報,否則會被罰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壹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壹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