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用人單位條件
1. 用人單位的註冊資本(實到資金)壹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知識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高校應屆畢業生首創企業(需出具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可不受上述註冊資本的限制(含人才 派遣機構);
2. 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註冊資本(或開辦資金)壹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企業非法人單位(分公司)其上級法人的註冊資金壹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含人才派遣機構);
3. 外省市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不屬受理範圍(含人才派遣機構派遣的人員);本市用人單位招聘的,以項目、辦事處、代表處等各種形式駐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不屬受理範圍;
申請人個人條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不改變其戶籍的形式來本市工作或者創業的各類人才;
2. 符合本市重點發展領域的緊缺急需的具有大專學歷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 在滬投資創業,且本人投資額達到相當數額、企業符合本市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企業經營良好、具有相當的社會貢獻的優秀投資人才。可經企業所在地人事部門會同工商、財稅、征信等部門認定,並出具推薦意見後報市人事局審核;
書面材料
1. 《擬調檔人員信息表》、《工作經歷查檔信息表》
2. 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原件1份、復印件1份); (合同與萬寶盛華公司簽訂的員工,申請表上蓋章處無需用人單位蓋章)
3. 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1份及復印件1份)
註:學歷是必須項,學位可作為加分項!
4. 本人身份證(原件1份及復印件1份)(請員工提供2代身份證辦理);
5. 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本人為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1份及復印件1份);
6. 本市住所證明原件、復印件;
①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②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集體宿舍證明原件(附單位房地產權證復印件1份);
③借住在親友家的提供該套房屋戶主的房產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④親友書面同意入住證明原件;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宿證明原件;(請註明親友關系)
7. 市二級以上醫院(包括二級)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體檢證明3個月之內有效);
8. 壹年期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首次辦理時,人事檔案或外調函進入人才中心時,合同至少還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 萬寶盛華合同另附《派遣協議書》);
9. 與萬寶盛華簽訂合同還需提供《崗位協議書》(公司蓋章,原件)。
10. ①目前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和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若單位為分公司的,另需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總公司出具的授權書復印件。
③若公司為境外公司上海代表處或辦事處,需提供單位《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加分項書面材料
1. 專業技術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及有關推薦證明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 申領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 近期個人收入證明(近期三個月內任何壹個月的由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繳稅單,或者單位代扣代繳證明原件);
4. 配偶若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證,請提供其結婚證、居住證及通知書副聯(原件及復印件1份);
5. 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
6. 國外工作單位出具的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和國外工作收入納稅稅單(驗原件);
特別提醒:申請人若在申領表中選擇則必須提供相關材料
其他事項
1. 為未成年獨生子女首次申報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個人頁,且上面必須註明孩子身份證號碼)、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父母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和判決書或協議書)(16周歲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2. 為未成年的非獨生子女首次申報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個人頁,且上面必須註明孩子身份證號碼)、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或者社會撫養費繳納證明、父母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離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和判決書或協議書)(16周歲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3. 為配偶首次申報隨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個人頁)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如配偶符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條件的,建議分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