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2016 12 31之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通知》提出,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籌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壹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配額調整應體現公平原則;掛鉤的調整要體現“多勞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企業職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采取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養老保險基金補貼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不得出現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按照國務院統壹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方式,對養老金調整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進行周密安排,並於5月317日前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委批復的實施方案,將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或突破調整政策。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被通報批評並問責,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4月24日中國的高社保費率已經給企業和個人帶來了沈重的負擔,但也存在壹定程度的“虛火”。4月23日,有知情人士向北京商報今日記者透露,在周末舉行的中國財政學會2017年會暨21全國財政理論研討會上,中國財政學會會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詳細解讀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難點問題。
樓繼偉表示,目前中國的社保費率雖然很高,但仍無法實現精算平衡。除了老齡化速度越來越快的原因,關鍵是激勵機制有問題,養老保險繳費意願普遍不高。樓繼偉透露,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繳費的現實是,很多企業和個人都願意降低繳費基數(收入),以達到少繳的目的。目前全國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到實際工資的70%,這意味著雖然企業對養老保險名義負擔率為20%,但平均實際負擔比例僅為14%。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虛高的利率。
改變長期居高不下的社保繳費率,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是這次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之壹。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通過各種渠道降低“五險壹金”繳納比例的新政策層出不窮。有業內專家表示,這意味著我國除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之外的社保繳費比例已經盡可能降低。今後,有關部門可能會選擇對創業困難、稅負高的行業暫時少繳或免征失業和工傷保險,“五險壹金”的基本格局可能會被打破。
在此背景下,養老保險依然“按兵不動”,費率調整非常有限。在社會保障研究領域,多數專家將基本養老保險視為降費率改革中的壹塊“硬骨頭”,這不僅是因為養老保險是“五險壹金”中繳費比例最重的“大頭”,還因為這筆保命錢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收支平衡壓力,地方政府當期已入不敷出。
但實際上,看似很高的養老保險費率並沒有完全實現。據樓繼偉介紹,我國平均應繳納30%左右的工資而非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名義負擔率與實際負擔率之差高達6%。對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軍分析,確實存在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礎不紮實的問題。雖然繳費率壹直保持較高比例,但實際上並沒有達到這個水平。造成這壹問題的根本原因不僅在於高費率帶來的沈重負擔,還在於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激勵機制。在領取階段按照低標準和高標準繳費的人享受的保障水平差別不大。這壹觀點也與樓繼偉的論點不謀而合。“目前中國的養老保險仍然無法實現精算平衡,關鍵是激勵機制不對,導致大家沒有動力去交保險。”
缺乏激勵機制會減少收入。
“只有真正實現了多繳多得的原則,參保人才會主動繳費,各種逃、避的道德風險才會自動消失。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所以壽命長,沒有‘兩率’,是因為它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因此,在降低費率之前,首先應全面深化體制結構改革。不改革,降低費率是不可能的。”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
在業內看來,如果說十二五期間,我國主要解決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的公平性問題,那麽社保體系的財政可持續性將是十三五期間需要面對的核心問題。鄭秉文表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收支平衡。“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強,支出規模和待遇水平相當剛性。如果“收入端”的支付收入能力達不到“支出端”的要求,這兩個參數相差太遠,說明系統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體來說,鄭秉文表示,中國體制內激勵不暢導致的收入支付能力弱,是改革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激勵不理想,多繳多得原則沒有真正確立,繳費與權益嚴重脫節,制度設計復雜,導致相當壹部分參保人不知道退休時能拿回多少。”鄭秉文坦言,在這種情況下,手裏拿著更多的工資,只發壹份基本養老金,成了很多就業者的選擇。
“此外,中國目前不盡人意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也影響了該制度的財政能力。目前我國養老保險費雙重征收制度並存,導致收入不到位。”有業內專家直言,根據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目前情況大致相當於50%。在征收過程中,為了降低明年的任務基數,壹些地方稅務部門完成的征收額往往是最低門檻,這也導致地方相關部門沒有動力去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實際收入水平繳納。
鼓勵養老金入市的效果難以預料
事實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早就意識到養老保險激勵機制的缺失。壹年多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明確表示,中國正在改善薪酬過高的激勵機制。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目前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繳費時間長的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對於這些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的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都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個人繳費越多,享受的政府補貼越多,這也使得個人賬戶積累越多,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越多。但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政策對繳費人的吸引力相對較小,難以滿足更“沈重”的繳費壓力。
鄭秉文建議,完善制度激勵機制的主要手段是擴大個人賬戶比重。個人賬戶比例越大,參保人的積極性越高,越有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勵性,提高繳費和收入能力,從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續性。從長遠來看,業內普遍認為,養老保險基金只有通過入市等方式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數人的積極性。
今年年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公開表示,今年我國將審慎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采取多種措施增強基金支撐能力,基本敲定養老金入市投資元年。“穩”字基調是第壹位的。
3月中旬,也有媒體報道。樓繼偉公開回應養老金入市進展時表示,相關資金已經全部入市,投資偏保守。“養老基金階段性結余剛剛開始入市,因為其委托期限壹般為五年,時間較短。如果期間虧損較大,五年後很難平衡,所以基金的投資方向會比較保守。”對此,有業內人士今日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顯然養老基金通過入市等新的投資手段實現明顯增值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短時間內很難起到鼓勵參保人繳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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